磐安县2022年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 招生公告

发布单位:磐安县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2-06-14

根据省卫健委和县政府有关文件,我县决定培养35名磐安籍卫生人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培养对象:2022年磐安籍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及补助经费

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委托培养35人

委托学校(代码)

专业

名额

分数要求

选考科目

学制

学费补助(人)

工作

机构

最低服务年限

温州医科大学(0209)

医学影像学

2

分数不低于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

物理、生物

(2门科目必须选考)

五年

4.6万元/5年

全县公立医疗机构

 

五年(不含规范化培训时间)

 

浙江中医药大学(0312)

中医学

2

化学、生物

(2门科目选考其一)

五年

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0299)

中医学

1

最低投档成绩不低于一段线

物理、化学、生物

(3门科目选考其一)

五年

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0299)

临床医学

10

化学、生物

(2门科目必须选考)

五年

杭州医学院(0036)

麻醉学

1

化学、生物

(2门科目必须选考)

五年

湖州师范学院(0223)

护理学

2

不限

四年

/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0061)

临床医学

5

最低投档成绩不低于二段线

化学、生物、技术

(3门科目选考其一)

三年

2.6万元/3年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0061)

护理

10

不限

三年

/

衢州职业技术学院(0071)

针灸推拿

2

生物、历史、技术

(3门科目选考其一)

三年

合计 合计

35


三、招录与招聘

按照“填报志愿→择优选拔→签订协议→定向培养”的程序,实行“招生与聘用并轨”。

(一)招录

1.按全国统一高考录用程序填报志愿,定向的大专与本科在同一时间填报志愿(提前批录取),时间根据全省统一安排。

特别提醒:定向培养填报志愿后手机务必保持通畅,填报结束当天晚上开始通知到考生个人录取情况和体检时间。(如被录取参加体检人员需保持空腹,携带身份证、400元体检费、1寸或2寸免冠照片到指定地点集合 )

2.考生需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且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第一专业志愿填报所选院校和专业,否则志愿无效。高校按本县招生计划1:1.2比例,将考生名单反馈给县卫健局。

3.根据考生名单组织健康体检,身体合格者向社会公示3天。

4.签订定向委托培养就业协议,并将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各招生院校。

5.委托培养学校录取,名单抄送县卫健局、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二)招聘入编

1.考生如期毕业,回磐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签订事业单位人员就业协议。

2.参加三年或两年规范化培训(护理专业除外),取得合格证书;

3.考生必须在毕业后三年内取得相应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办理招聘入编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五年(不含规培时间),具体事项在定向就业协议、聘用合同中约定。三年内未能取得相应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不予入编,解除就业协议。

4.定向培养考生若发生以下情况之一,均视为违约行为。

(1)不回磐安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

(2)不服从分配或到岗后不满最低服务期限的;

(3)毕业后三年内未能取得相应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违约者应当返还各级政府支付的定向培养补助、规范化培训经费以及支付违约金(具体在培养协议、就业协议和聘用合同中约定)。

有意者向磐安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咨询和预报名。联系电话:84662013,84661354。

 

 

 

磐安县卫生健康局 

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13日

 


文章来源:磐安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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