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县人民医院2022年大专生(19人)招聘公告

发布单位:太和县人民医院发布时间:2022-06-11

根据医院发展和学科建设需要,综合全年招聘计划,我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理、听力和言语康复、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等专业大专学历毕业生19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一)面向社会。 

(二)公开自主招聘。 

(三)择优聘用。 

二、招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及职业道德;

2.五官端正,身心健康,无药物过敏史,能胜任医疗业务岗位工作;

3.学历要求:第一起点学历高中起点全日制普通大专医学类毕业生;

4.年龄要求:

年龄要求25周岁以下(1997年6月1日以后出生); 

5.因实际工作需要,护理专业报考人员身高女护不低于158cm、男护不低于168cm;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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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2022年6月11日起,通过太和县人民医院等网站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址为http://thxrmyy.pzhl.net/(太和县人民医院2022年大专生招聘专用网址)。报名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统一时间为2022年6月13日9:00至6月16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 

2.网上报名流程:报考人员登录http://thxrmyy.pzhl.net/(太和县人民医院2022年大专生招聘专用网址),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太和县人民医院2022年大专生招聘报名登记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与所招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并计入考试诚信档案。 

3.报名确认: 

(1)报考人员报名后至6月17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资格初审合格考生于6月19日16:00前按规定在线支付笔试考试费用。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逾期不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资格初审合格考生关注太和县人民医院官网通知,在接到笔试通知时间后打印准考证。 

4.招考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的,将取消或相应减少招聘岗位数。 

(三)考试。考试在太和县人社局和太和县卫健委指导监督下,由太和县人民医院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内容包括报考岗位专业知识及相关医学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在太和县人民医院网站等平台公布。 

2.面试: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1.4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素质(专业知识、水平和能力)以及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和应变能力等,总分100分。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80元标准收取面试费用。逾期不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3.成绩合成: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进行合成,并在太和县人民医院等网站进行公示。 

五、体检 

(一)体检工作由太和县人民医院人事科统一组织。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入围体检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单位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体检按规定收取体检费用,费用考生自理。

(二)体检合格的列入拟录用人员。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笔试分数高的优先),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与聘用 

(一)经笔试、面试和体检均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对象在太和县人民医院等网站和院内公示栏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虽有反映但经查证不影响聘任的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二)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护理专业2022年应届毕业生录用后当年未通过护士资格考试自动辞退,录用人员入职第1年按人社部门规定的试用期工资执行,第2年考核合格后享受人社部门规定的工资标准及公积金等系列待遇。录用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入职手续,逾期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 

七、本公告由太和县人民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58-8696513 

咨询电话:0558-8696921 



文章来源:太和县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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