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乌拉盖管理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发布时间:2022-06-07
根据乌拉盖管理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岗位需求,经管委会党组2022年第2次会议纪要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为确保乌拉盖管理区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择优录用。
二、招聘职位及职数
本次乌拉盖管理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共计8名。(具体岗位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通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户籍条件:不限户籍。
(二)专业条件
1.专业技术岗位(3名)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医药卫生类;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对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流行病学调查岗位(5名)
(1)医药卫生类专业: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对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非医药卫生类专业: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2022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可凭所在院校出具的证明参加资格审核。
3.2022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可凭所在院校出具的证明参加资格审核。凡是截止到2022年10月1日未取得毕业证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和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在读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采用现场及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2.现场报名地点:乌拉盖管理区卫健委;
网报邮箱:763419528@qq.com。
3.报名时间:2022年6月6日—2022年6月14日17:30(节假日正常休息)
4.联系人:祁晓娇
5.联系电话:0479-3353016
6.报名时需携带的证件或证明如下: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数码彩照3张(同时携带电子版);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四证之一)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复印到一张纸上);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2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之前持加盖学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研究生院、处--><!--系-->
7.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填写《乌拉盖管理区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在填写个人简历时,应聘人员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就读起止年月,所读学校、院系、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
8.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对照个人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温馨提示:报考人员应保持所留联系方式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进行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考生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导致无法联系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考试方式
1.本次招聘采取直接面试考察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报告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满分10分。
2.面试人员集中到规定的候考室,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3.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单、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包括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携带证件的,不允许参加面试。
4.面试计分方法:对考官给出的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平均分即为面试人员的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5.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6.面试结束后,报考人员考试成绩在乌拉盖管理区门户网站公示。
7.本次招聘中,如有卫生专业技术岗位或流行病学岗位未招满的可相互调剂递补,直至招满。
8.其他要求:根据现疫情防控形势,管理区卫健系统财政供养临时工作人员在本次招录中被录用人员原则上留在本单位,不占此次招录名额,待遇按此次招聘工资待遇执行,空缺名额从相应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依次递补。
(三)体检和考察
1.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并列人员按优先条件决定取舍,具体如下:
(1)专业技术岗位优先顺序依次为:执业医师资格证(检验师、护师、药师)、全日制研究生、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检验士、护士、药士)、全日制本科生;
(2)流行病学岗位中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如有医药卫生专业的优先录用;
(3)若条件同等,采取加试(或实践技能操作)决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2.体检工作由乌拉盖管理区卫健委负责实施。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进行。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应聘人员需要进行复检的,应在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进行复检。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3.体检结束后,由乌拉盖管理区人社、卫健部门联合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公示与聘用
1.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天。有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公示期满后,予以聘用。
3.2022年应届毕业未按时取得毕业证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或本科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4.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无特殊情况,聘用人员5年内不得调离。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工资与管理
本次聘用人员为编外人员,工资执行基础工资,每月5000元,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由个人承担,并参照《管理区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聘用综合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工资暂行办法》享受工龄补贴、职称补贴和评优奖励等待遇。
六、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一)正常参加考试
“健康码”为绿码(当日更新),“行程卡”显示绿码(当日更新),且持本人考试前48小时内采样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版或电子版均可),其中:从二连浩特市、东乌珠穆沁旗到其他旗县市(区)参加考试的人员,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考点所在地区医疗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版),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7-->
(二)下列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1.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2.“健康码”或“行程码”非绿色的。
3.考前21天内有境外或港澳台旅居史的。
4.考前14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区域所在地级市旅居史的。
5.考前14天内有国内中风险区域所在旗县市(区)旅居史的。
6.考前14天内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
7.考前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与已公布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
8.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
七、其他事项
(一)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建立报考人员诚信档案。
(二)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 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四)咨询电话和监督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0479-3353016(乌拉盖管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监督电话:0479-3350718(乌拉盖管理区纪委监委)
0479-3351238(乌拉盖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2:报名登记表.docx
乌拉盖管理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2022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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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乌拉盖管理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