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扬州市妇幼保健院发布时间:2022-06-06
江苏省扬州市妇幼保健院是一所三级甲等妇幼保健医疗机构,现为扬州大学医学院附属教学医院。目前,医院正在广陵新城、运河之畔新建扬州市妇女儿童医院(扬州市妇幼保健院、扬州市儿童医院),占地158亩,建筑面积26万㎡;设置床位1000张(其中妇产床位500张、儿童床位400张、综合床位100张)。该项目预计2023年建成投入使用。
为加快我院人才强院战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规范和完善人才引进工作,推动医院各学科发展,建设一支梯队合理、业务精湛、爱岗敬业的高水平人才队伍,不断提高医疗、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水平,我院将长期招聘高层次人才。
一、引进人才的专业及分类
我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分为四个层次: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科学道德高尚,学风严谨,为人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治学严谨,开拓创新,善于合作。
2、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突出的学术成果,在本学科领域有较深造诣、有较高的学术知名度与影响力,与国内外同行有着广泛的学术联系。
3、具有承担高级别、高水平的诊疗和科研项目的能力。
4、能带动和促进学科建设与发展,具有较强的学科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5、身体健康,能胜任临床、教学、科研等一线工作。
6、高层次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 50 周岁;对于临床工作急需或紧缺专业的人才,年龄可再适当放宽。国家级团队领军人才可采取“一事一议”。
(二)分类条件
第一至第四层次人才除必须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 还应分别具备下列条件。
第一层次:国家级团队。
1、团队由 1 名领军人才、2 名以上核心成员组成,成员间专业结构合理且具有关联互补性,至少配有 1 名 35 周岁以下青年人才。
2、团队领军人才一般应为中国或发达国家科学院院士 、工程院院士,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或相当层次国际科技奖项的科学家,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入选者、国家卫生健康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或其他相当层次人才。
3、团队核心成员一般应符合以下第二、三、四层次条件之一。
第二层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②长江学者特聘教授;③国家级重点专(学)科带头人;④江苏特聘教授、江苏特聘医学专家;⑤省“333 工程”第一层次培养对象;⑥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全国中医临床优秀人才;⑦或其他相当层次人才。
第三层次: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省“333 工程”第二层次培养对象;②省“双创计划” 卫生创新类入选者;③省部级以上重点专(学)科带头人、临床医学中心负责人、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含候任);④省级名中医、中医临床优秀人才;⑤三甲医院临床科室主任;⑥或其他相当层次人才。
第四层次: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①省“333 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或其他相当层次人才;②省级名中医、中医临床优秀人才,或其他相当层次人才;③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④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⑤业务骨干或紧缺专业急需人才。
其中,对儿科学、妇产科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病理学、甲乳外科、重症医学、公共卫生等急需紧缺专业的高层次人才适当放宽分类条件。
二、引进人才待遇
高层次人才按上级部门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给予高层次人才相应待遇。
1、人才引进待遇
(1)第一层次领军人才:年薪不低于200万元;同时提供200万元一次性安置费,以高层次人才身份在院服务满五年为限。
(2)第一层次核心成员及第二层次人才:年薪不低于100万元;同时提供150万元一次性安置费,以高层次人才身份在院服务满五年为限。
(3)第三层次人才:年薪不低于40万元。同时提供100万元一次性安置费,以高层次人才身份在院服务满五年为限。
(4)第四层次人才:年薪不低于30万。同时提供50万元一次性安置费,以高层次人才身份在院服务满五年为限。
2、科研启动基金。根据科研项目提供科研启动基金10-20万元。
3、专项津贴。博士研究生:副高以上每月2000元、主治医师每月1500元、住院医师每月1200元;硕士研究生:紧缺专业副高以上每月1500元、主治医师及以下每月1000元。专项津贴从入职后第二个月开始发放,期限为3年。
4、其他待遇
(1)引进人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不受(占)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比例和岗位内部结构比例限制,通过绿色通道聘任中、高级职称。引进人才在原单位获得的专业技术资格按规范程序予以确认,按原岗位聘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连续计算。
(2)对有相应工作经验及一定临床、管理水平或条件特别优秀的引进人才,经考核合格后,可任命科室主任或副主任职务,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条例》和《医院中层干部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三、高层次人才招聘计划
人才类别 | 人才 专业 | 引进人数 | 备 注 |
第一层次 | 儿内科 | 1 | 具备引进人才基本条件和第一层次条件 |
儿外科 | 1 | 具备引进人才基本条件和第一层次条件 | |
妇产科学 | 1 | 具备引进人才基本条件和第一层次条件 | |
第二层次 | 儿内科 | 1 | 具备引进人才基本条件和第二层次条件 |
儿外科 | 1 | 具备引进人才基本条件和第二层次条件 | |
妇产科学 | 1 | 具备引进人才基本条件和第二层次条件 | |
麻醉学 | 1 | 具备引进人才基本条件和第二层次条件 | |
医学影像学 | 1 | 具备引进人才基本条件和第二层次条件 | |
甲乳外科 | 1 | 具备引进人才基本条件和第二层次条件 | |
病理学 | 1 | 具备引进人才基本条件和第二层次条件 | |
重症医学 | 1 | 具备引进人才基本条件和第二层次条件 | |
第三层次 | 儿科学(神经、感染、呼吸、消化、内分泌、PICU、泌尿、普外、新生儿外、等专业) | 1 | 具备引进人才基本条件和第三层次条件 |
妇产科学(妇科、产科、产科重症、内分泌等专业) | 1 | 具备引进人才基本条件和第三层次条件 | |
妇女、儿童保健(心理、营养、康复、儿童保健等专业) | 1 | 具备引进人才基本条件和第三层次条件 | |
生殖科 | 1 | 具备引进人才基本条件和第三层次条件 | |
麻醉学 | 1 | 具备引进人才基本条件和第三层次条件 | |
医学影像学 | 1 | 具备引进人才基本条件和第三层次条件 | |
甲乳外科 | 1 | 具备引进人才基本条件和第三层次条件 | |
医学美容 | 1 | 具备引进人才基本条件和第三层次条件 | |
介入科 | 1 | 具备引进人才基本条件和第三层次条件 | |
病理学 | 1 | 具备引进人才基本条件和第三层次条件 | |
重症医学 | 1 | 具备引进人才基本条件和第三层次条件 | |
第四层次 | 儿科学(神经、感染、呼吸、消化、内分泌、PICU、泌尿、普外、新生儿外等专业) | 1 | 具备引进人才基本条件和第四层次条件 |
妇产科学(妇科、产科、产科重症、内分泌等专业) | 1 | 具备引进人才基本条件和第四层次条件 | |
妇女、儿童保健(心理、营养、康复、儿童保健等专业) | 1 | 具备引进人才基本条件和第四层次条件 | |
生殖科 | 1 | 具备引进人才基本条件和第四层次条件 | |
麻醉学 | 1 | 具备引进人才基本条件和第四层次条件 | |
医学影像学 | 1 | 具备引进人才基本条件和第四层次条件 | |
甲乳外科 | 1 | 具备引进人才基本条件和第四层次条件 | |
医学美容 | 1 | 具备引进人才基本条件和第四层次条件 | |
介入科 | 1 | 具备引进人才基本条件和第四层次条件 | |
病理学 | 1 | 具备引进人才基本条件和第四层次条件 | |
重症医学 | 1 | 具备引进人才基本条件和第四层次条件 |
四、报名方式和联系方式
应聘者简历可通过邮箱发送或寄至扬州市妇幼保健院院人事处,邮箱:yzsfybjy@163.com,联系电话:0514-87361173,联系人:向老师、尹老师,地址: 扬州市国庆路395号,邮编: 225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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