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疾病防控及基层卫生服务系统编制外专项招聘2022年高校毕业生公告

发布单位: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时间:2022-05-30

 按照中共长春市第十四届委员会〔2022〕第12次常委会关于“加强全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的要求,为有效解决我市防疫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力量不足”问题,提升防疫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网底保障”及“哨点”作用,达到“平战结合、储备人才”的目的,经研究决定,长春市疾病防控及基层卫生服务系统面向2022年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有7个县(市)区的疾病防控及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提供55个岗位,计划招聘2022年高校毕业生669名。其中宽城区计划招聘6人、绿园区计划招聘30人、榆树市计划招聘89人、农安县计划招聘105人、经开区计划招聘190人、净月区计划招聘121人、汽开区计划招聘128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长春市疾病防控及基层卫生服务系统编制外专项招聘2022年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 

  招聘范围为2022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2022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 

  (二)岗位条件 

  1.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执业(职业)资格等相关条件(详见附件1); 

  2.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设定,由各县(市)区负责审核、解释; 

  3.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参照大专、本科学历,可报考符合对应学历、专业等各项招聘条件的相应岗位。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说明。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在读的非2022年毕业生(2023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2年毕业生。同时,在读的非2022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现役军人;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本次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四、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报名通过网站、网络邮箱进行报名。 

  (一)网上报名 

  1.通过网站报名的地区: 

  榆树市报名网址: 

  https://ccjbfk.hersingdat.com/ 

  经开区报名网址: 

  www.cctalent.com 

  净月区报名网址: 

  http://zhaopin.jingyue.gov.cn/ 

  汽开区报名网址: 

  https://qzpta8.chinasyks.org.cn:18073/cn_jlccjkq/index.html#/index 

  2.通过网络邮箱报名的地区: 

  宽城区报名邮箱:609222389@qq.com 

  绿园区报名邮箱:289327982@qq.com 

  农安县报名邮箱:narsjsyk@163.com 

  报名时间:2022年5月29日9:00至2022年5月31日16:00。 

  考生在填报个人信息时,必须仔细比对个人信息、个人照片、附件材料等相关信息,错报、漏报、瞒报上述信息的,责任自负。 

  (二)报名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后,各县(市)区依据岗位条件对报名者逐一进行资格审查。 

  考试实行承诺制,考生对自己所填报信息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或者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三)报名要求 

  1.考生只允许报考“附件1”中1个招聘岗位,不可以将报名表投递给多家招聘单位; 

  2.本人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要与本公告中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一致; 

  3.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未取得毕业证的考生与学校核对专业名称后再进行申报; 

  4.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或者考试的视为无效; 

  5.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6.考生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五、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工作由各县(市)区负责组织,考试初筛、考试方式等信息由各县(市)区确定并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受疫情影响,体检和考察工作暂缓进行,待疫情稳定后再进行体检和考察工作。 

  体检时间由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通知。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的,对其遵纪守法、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资格复查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关系。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等情况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录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体检和考察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合同。 

  七、公示 

  通过考试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各县(市)区政府官网进行公示。 

  八、聘用 

  具体聘用工作由各县(市)区组织实施。 

  九、注意事项 

  (一)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相关工作进行适当调整,相关要求及工作调整信息将通过各县(市)区政府官方网站公告,请广大考生及时浏览网站。 

  (二)考生对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或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有不明之处,请及时与各县(市)区联系。 

  (三)考生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以及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单位和工作人员,必须对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给予严格保密;对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五)通过网络邮箱报名的考生,填报报名表格时(附件2),使用个人近期蓝底免冠照片,手写签名后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 

  十、政策咨询 

  各招聘单位政策咨询、纪检监督电话详见附件1。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28日

(责编:黄克峰)

附件:

附件1.长春市疾病防控及基层卫生服务系统编制外专项招聘2022年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xlsx
附件2.长春市疾病防控及基层卫生服务系统编制外专项招聘2022年高校毕业生报名表.xlsx


附件下载:

附件1.长春市疾病防控及基层卫生服务系统编制外专项招聘2022年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xlsx.xlsx

附件2.长春市疾病防控及基层卫生服务系统编制外专项招聘2022年高校毕业生报名表.xlsx.xlsx

文章来源: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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