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根河市人民政府网发布时间:2022-05-27
根据根河市疫情防控形势,经综合研判并报根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恢复延期举行的2021年根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为保障广大应试人员和相关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拟于2022年6月18日开展2021年根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试工作(上午:9:00—11:00《综合基础知识》, 下午:14:30—16:30《医学基础知识及专业能力测试》)。
二、考试地点
详见准考证。
三、有关要求
1、参加考试的考生须于6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持本人身份证到根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三楼办公室领取《2021年根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试准考证》。委托他人领取的,须持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领取。未在规定时间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考试。
2、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和准考证外,凭考试当日手机界面“行程码”和“健康码”为绿码(且无星号),且现场检测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考点。核酸检测报告须为全国范围内具有新冠肺炎病毒检测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纸质报告,提供的报告上须准确显示采样时间,要精确到小时。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
3、为保证能够顺利参考,请应试人员提前预约核酸检测服务,呼伦贝尔市域内的考生需提供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报告,呼伦贝尔市域外的考生需提供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报告(第一次和第二次中间间隔不少于24小时)。请所有应试人员务必提前知晓核酸检测报告生成时间,确保考试入场前出示检测结果,以免影响考试。
4、请考生务必阅读《2021年根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5、考生在领取准考证时应认真阅读考试相关规定和纪律要求、防疫要求,并签署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6、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在考试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根河市疫情防控公告要求,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考生随时关注根河市人民政府网,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做好参加考试准备。凡违反国家、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和根河市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请考生密切关注最新发布的呼伦贝尔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根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公告。
附件:1.2021年根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 专业技术人员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2.2021年根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
附件1
2021年根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2021年根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试将于2022年6月18日在根河市举行。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考试工作平稳实施,根据目前国家、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根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考试工作及考点实际,现将考生疫情防控要求和措施告知如下,考生务必充分知晓理解并遵照执行。
一、考生防疫措施
(一)按照国家相关防控政策要求,所有考生在考前14天内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流动,避免到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
(二)正常参加考试
考生“健康码”“行程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持本人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
为保证能够顺利参考,请考生提前预约核酸检测服务。呼伦贝尔市域内的考生需提供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报告,呼伦贝尔市域外的考生需提供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报告(第一次和第二次中间间隔不少于24小时)。请所有考生务必提前知晓核酸检测报告生成时间,确保考试入场前出示检测结果,以免影响考试。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1.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
2.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的考生;
3.考试前21天内有国外和港澳台旅居史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4.考试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区域旅居史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5.考生“健康码”为黄码或红码,“行程码”含有星号的不能参加考试。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安排至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1.健康码、行程码为绿码,考前14天内(不含考试当天)有发热等疑似症状,能提供本人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的,在隔离考场考试;
2.健康码、行程码为绿码,能提供本人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的,现场测量体温异常(体温≥37.3℃),在隔离室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在隔离考场考试。
(五)考生考前准备事项
1.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健康码”和“行程码”,并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须及时进行申报,有症状的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及时就诊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
2.考生需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
3.考生须按要求提前准备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
4.提前做好出行安排。
(1)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位置和前往线路。(因防疫管理,考生无法进入考点熟悉考场)
(2)因考点内疫情防控管理要求,社会车辆禁止进入考点。
(3)因防疫检测要求,考生务必在开考前1小时到达考点,验证入场。逾期到场,耽误考试时间的,责任自负。
(4)在考点校门口入场时,提前准备好身份证件、准考证,相关证明,并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备查。所有考生必须提交考试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阴性检测报告纸质版,开考前经本人确认签字后上交监考老师。无新冠病毒核酸阴性检测报告纸质版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考试。
(六)考生考试期间义务
1、配合和服从防疫管理
(1)所有考生在考点考场期间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进行身份核验时需摘除口罩,核验结束后立即戴回口罩。
(2)自觉保持入场安全距离,不得“扎堆”聚集,配合完成检测流程后从规定通道进入考点。进考点后在规定区域活动,考后及时离开。
(3)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安排考生有序去洗手间,其他考生须在原位静坐等候,不得随意走动和喧哗。
(4)如有相应症状或经检测发现有异常情况的,要按规定服从“不得参加考试”“安排到隔离考场考试”和“就诊”等相关处置。
2、关注身体状况
考试期间考生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乏力等不适症状,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试现场工作人员管理。经驻点医疗防疫人员研判认为可继续参加考试的,安排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再追加考试时间;经研判不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安排到隔离观察室休息,由驻点医疗防疫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二、其他
考生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附件:2
2021年根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
本人已认真阅读《关于启动2021年根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公告》《2021年根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项和防疫要求。在此郑重承诺:本人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防疫材料(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并积极配合自觉服从考试防疫相关检查监测,无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承诺人:
身份证号码:
承诺时间:年 月 日
文章来源:根河市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