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公告

发布单位: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时间:2022-05-23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7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挂广州市卫生检验中心、广州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中心、广州医科大学公共卫生研究院、广州市卫生健康委药具管理中心的牌子)是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公益一类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传染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预防控制;相关产品的卫生监督监测检验、卫生学评价、功能学试验与评价;负责突发事件、违法案件的现场卫生学调查和采样;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和12320卫生热线中心服务管理工作。2020年,荣获“广东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

  中心占地120亩,建筑面积四万多平方米,配套建有综合业务办公楼、理化实验楼、生物实验楼、动物实验楼、学术报告厅等建筑物,秉承“公正、科学、准确、高效”的质量方针,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准确规范、公正诚信服务,是全市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检验检测的指导中心。

  中心目前有广州市重点实验室“广州市病原检测与感染风险评估重点实验室”,广州市医学重点学科建设项目“传染病快速检测与预警实验室”和“慢性重大疾病监测防控实验室”。中心设有广东省博士工作站,同时还是多所高等医学院校的教学基地。

  二、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次所招聘岗位均为事业单位编制岗位,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附件1中的招聘人员类型、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和附件1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招聘专业代码按照附件3中《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内容可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在报名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以及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港澳籍居民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招聘人员类型:2022年毕业生、非2022年毕业的往届生、不限。

  2022年毕业生是指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非2022年毕业的往届生是指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二)报考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5)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见附件1);

  (6)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2)近五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4)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三)资格条件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50周岁以下;

  2、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

  3、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

  4、本科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上述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要求同时出具教育部认证材料。

  招聘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等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网上报名栏--选择“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公告”进行报名,并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材料。

  (二)报名时间

  2022年5月30日08:00时至2022年6月9日24:00时止。

  (三)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3、报名需上传附件:

  (1)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使用港澳永久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均要上传;

  (2)户口簿(首页及个人页);

  (3)毕业证、学位证(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2年毕业生可上传课程成绩单及就业推荐表代替);

  (4)报名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证件。

  以上相关材料均要求原件彩色清晰扫描件上传,报名系统上要求上传的个人照片为个人彩色免冠证件照。

  4、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填报的所有信息均将留存,在资格复核、聘用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后试用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报名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符的将取消其面试、体检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四)资格初审

  报名期间至6月10日17:00止,招聘单位在报名系统中对报考者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符合岗位报考条件者进入招聘考试程序。能否通过审核,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

  (五)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根据疫情情况另行通知,请通过初审的考生密切关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及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微信公众号“广州疾控i健康”。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过期不打印准考证造成无法考试的后果自负。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件,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考试。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总成绩为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30%和70%。

  (一)笔试

  1、笔试形式、时间和地点: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进行确定,请留意后续公告。公告将同时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及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微信公众号“广州疾控i健康”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2、笔试采用闭卷独立完成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从事应聘岗位的专业工作能力。成绩为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达到60分或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或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

  4、部分紧缺专业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按有关规定延长报名时间(具体内容另行公告),在同一招聘岗位相同报考条件下笔试开考比例按1:2设定,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报名人数开考。

  5、招聘高层次人才(具有博士学位)的岗位不安排笔试,此类岗位的应聘人员经审核合格后,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按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后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6、其他招聘岗位中学历学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硕士及以上”的,具有博士学位者不需参加笔试,但要符合该岗位开考比例要求。直接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为总成绩。

  7、笔试成绩查询通知及面试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请考生密切留意。

  (二)资格复审

  在面试前将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进行应聘资格复审。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免笔试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不计入资格复审人数比例。若出现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多人成绩相同,可同时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将不安排其参加面试,并可根据笔试成绩合格者中高低依次递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通过资格复审的,方可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所需提供资料将另行通知。

  (三)面试

  1、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即为进入面试人员。

  2、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采用面谈为主要形式,综合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专业水平、应变能力、仪表气质、心理素质、语言组织及表达等能力。

  4、面试采取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70分及以上为合格,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未有面试合格人选的招聘岗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5、面试成绩于当日面试完毕后当场统分、评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于候分室向考生送达面试成绩通知书,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6、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若出现总成绩同分的,先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者高低区分排名先后顺;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另行加试专业能力测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合格者由高至低依次排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考生应在工作人员通知的时间内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或者复检,逾期的将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体检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在广州地区指定医院进行, 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确定并另行通知,所需经费由招聘单位负责。因考生个人原因,在面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未完成体检的,视同本人放弃聘用机会,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除外。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二)考察

  考察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六、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异议但经查实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同一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一)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八、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异议但经查实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二)获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

  九、疫情防控要求

  本着对考生健康负责原则,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按以下两种情况对考生进行防控管理:

  1.正常参加考试

  粤康码为绿码,有考前(以每科目开考时间为准,下同) 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纸质同等效力,下同),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 <37>

  2.不得参加考试

  ①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下简称次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正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②考前 14天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发生本地疫情地区)所在县(县级市、区、旗,直辖市、副省级城市为街道和乡镇,未设区的地级市为街道和乡镇,下同)或当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旅居史的考生;

  ③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④不能提供考前 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⑤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 ≥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考生;

  ⑥其他不符合正常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

  (二)考生参考要求

  1.考生凭借粤康码、14天行程码、考前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中,省外来穗考生须从来穗之日起,完成三天两检,中间至少间隔24小时)、身份证原件或派出所出具的临时身份证、准考证及《广东省2022年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2,考生自行下载填报签名,广东省2022年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第一版)见:http://rsks.gd.gov.cn/zwgk/gzdt/content/post_3929149.html)等材料查验通过后方可进入考场。

  2.考生应提前到达考场点,经监考员再次核验粤康码、14天行程码、考前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中,省外来穗考生须从来穗之日起,完成三天两检,中间至少间隔24小时)、身份证原件或派出所出具的临时身份证、准考证通过,并收取考生本人签名的《广东省2022年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方准予进入考场参加笔试;查验不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疫情期间,考场不提供停车位,外来车辆及无关人员(随行人员)一律不得进入。

  4.考试期间如果有考生发热或其他疑似新冠肺炎症状,考生须配合工作人员引导,就近前往发热门诊或定点医院就诊或安排至隔离考场考试。

  5.考试结束,考生须尽快离开考场,不得无故逗留。

  6.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全程服从管理。

  7.如考生违反防疫政策,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8.因疫情形势变化影响考试的,将及时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及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微信公众号“广州疾控i健康”发布公告,请考生密切留意,并保持通讯畅通。

  十、其他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二)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应承诺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四)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36545251,举报(投诉)或监督电话:020-36055870,020-87302871。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5月20日

附件:

1.《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xls

2.《广东省2022年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docx

3.《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下载:

2.《广东省2022年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docx

1.《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xls

3.《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文章来源: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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