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彭阳县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2-05-21
为进一步稳定并优化乡村医生队伍,切实筑牢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底,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效解决居民健康服务需求与供给相对不足问题,彭阳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乡村医生,建立“县招乡聘村用”使用机制。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三)专业匹配、人岗相适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乡村医生11名,具体范围、条件等详见《2022年彭阳县乡村医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4.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符合《2022年彭阳县公开招聘乡村医生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中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情形不得报考: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
3.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 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的;
5. 有精神病史和传染病的;
6. 我县历年已招聘的乡村医生。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公示、资格复审、面试、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体检、考察、最终录用人员公示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彭阳县政府网站、“健康彭阳”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与线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线上报名将报名需提供的资料PDF格式打包发pywsjrsg@163.com邮箱。
2.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2年5月20日—5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双休日除外)。
报名地点:县卫生健康局309室。
3. 报名需提供的材料。按照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应聘者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证件材料,以上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填写《彭阳县2022年公开招聘乡村医生报名表》一式两份。每名应聘者限报1个岗位。
4. 资格审查。资格审核与报名同时进行,由招聘单位收取相关证件和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的,取得考试资格。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5. 笔试开考比例(同一岗位报考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为3:1。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3:1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者直接进入面试。
(二)笔试
1. 笔试总分为100分,时间120分钟,闭卷考试。
2. 笔试内容:全科医学基本知识、常见病与多发病、合理用药、急诊与急救、中医适宜技术应用、国家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医学伦理学、医学专业基础知识、卫生法规等。
3. 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应聘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过期身份证、户籍证明等不作为有效证件)参加考试。逾期未领取或丢失准考证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4. 所有岗位按照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不受比例限制。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3:1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降低开考比例。
(三)面试
1.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2. 根据实际和岗位需要,面试采取半结构化方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公共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内容。
(四)总成绩
1.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考试总成绩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一定方式组织加试。
(五)体检
1.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邀请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对体检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由应聘者承担。
3. 应聘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体检项目,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以申请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考察
1. 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2. 考察中发现因个人品德差、有不良政治记录的;不具备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存在不得报考相关情形的;以及存在其他不宜从事乡村医生工作情形的,取消应聘资格。
(七)公示及聘用
1.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由招聘单位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县政府网站、“健康彭阳”微信公众号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2. 对公示期内反映存在问题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3. 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八)岗位递补
在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应聘者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者中,根据考试成绩按规定依次递补。
六、人员管理与待遇
(一)聘用安排。招聘录取后由所属乡镇卫生院签订聘用协议,并组织岗前培训,统一安排到所辖村卫生室工作。
(二)工作职责。乡村医生承担与其功能相适应的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健康扶贫政策宣传,以及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组织管理。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其工作管理及年度考核按照村卫生室乡村医生考核的有关规定进行,由乡镇卫生院负责。乡村医生党团关系转至所在乡镇,参加当地的组织生活。乡村医生必须在指定的村卫生室从事相关工作,乡镇及以上机关和其他单位均不得借调使用。
(四)人员薪酬。与现在岗乡村医生同等待遇,收入主要包括基本生活补助、一般诊疗费收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等,参照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由县财政承担。
彭阳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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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彭阳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