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时间:2022-05-20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结构,促进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无锡市锡山区卫生健康系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卫生人才20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2.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3.取得国(境)内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或国(境)外留学并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已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毕业生(按五部委文件规定享有同等待遇的统招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招聘条件和行业准入条件(详见附件1,附件中有其他资格条件的,以附件的条件为准)。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1日至2004年4月30日期间出生)。具有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应聘学科带头人岗位或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6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表中注明的为准。
5.户籍不限。
6.参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符合有关回避规定的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国家和省另行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3)已被锡山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聘用的在编人员;
(4)近三年从锡山区属公立医疗卫生单位辞职(离职、辞退等)的人员或近三年被锡山区属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录用但放弃录取资格者。
8.相关说明
相关工作年限以与原单位签订的合同或社保缴费记录为依据按实计算,从2022年4月30日起向前推算。
二、报名及审查
1.所有符合条件的人员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6月6日期间在网上报名。
资格审查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6月6日17:00,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截至6月7日12:00,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截至6月7日17:00。
2.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请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和《报名花名册》,发至报名邮箱xswszk@163.com。邮件主题为:姓名+报考单位+岗位名称+岗位代码。报名咨询电话:0510-88227013。
3.招考岗位、招考条件等有关情况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锡山区卫生健康委网站
http://www.jsxishan.gov.cn/qwjj/index.shtml
锡山区人社局网站
http://www.jsxishan.gov.cn/qrsj/index.shtml
4.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和《报名花名册》(见附件2、附件3),以及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电子照片1张。
(2)本次招聘对象中的“2022年毕业生”:指在2022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2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2022年毕业生”身份报考:一是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二是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三是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
考生提供的学历证书或者《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不能明确专业方向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的,必须提供盖有学院公章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包含考生本人研究方向、发表论文等内容。考生研究方向应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
(3)有工作经历者应提供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学历(位)证书、社保缴费记录或聘用合同等证明材料。
(4)报考人员本人身份证及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证明材料。
5. 报名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只能选择本公告里的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二代身份证”且在有效期内)。
三、资格审核
1.由锡山区卫生健康委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结果直接通过报名邮箱回复,请及时关注。
2. 对于国(境)外专业和专业参考目录内没有列出的专业,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审核意见。
3.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试成绩弄虚作假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且不退还考试费。
4.应聘人员经锡山区卫生健康委资格审核合格后(确认时发放准考证),方可参加考试。每人交纳报名考试费100元(苏价费函〔2007〕146号),开考时尚未交纳报名费的视为放弃。
四、考试方式
(一)开考比例:本次公开招聘开考比例为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报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减相应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对一些专业特殊、难以形成竞争的专业技术岗位,经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招聘计划调整公告将在网上及时公布。
(二)考核方式:通过资格审核完成报名人数﹥招聘人数5倍的岗位采取笔试+面试(考核)的方式;通过资格审核完成报名人数≤5倍的岗位,采取直接面试(考核)的方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素质。
1.笔试:满分为100分,5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直接淘汰。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拟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考核):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3.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考核)成绩×60%,总成绩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直接淘汰。若总成绩同分而无法确定进入体检程序的考生时,取面试(考核)成绩高者为先,如面试(考核)成绩仍同分,另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为先。只参加面试(考核)的人员,以面试(考核)成绩为最终成绩。
(三)考试时间和地点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
(四)考生必须携带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考试,否则视同自动放弃;考生须按最新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防控措施,做好个人防护。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前,2022年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在职人员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2.考察: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个人信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
六、公示和聘用
1. 对拟聘人员在锡山区卫生健康委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经锡山区人社局审核同意后,发放《录取通知书》,办理事业进编手续。
2.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期限内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进编手续,逾期未办理者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日期前签订聘用合同或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关系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聘期(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试用期包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则取消聘用资格,重新自主择业。被聘用人员三年(两个考试周期)内未取得执业资格或相应技术职称的,由聘用单位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
3. 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个人放弃资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合格成绩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4. 招聘结束,将在“锡山区卫生健康委网站”及时公布应聘人员考核成绩,并通报岗位招聘进展和空缺等情况。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监督。监督举报电话:锡山区人社局0510-88214281、锡山区卫生健康委0510-88203738。
八、本公告由无锡市锡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无锡市锡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5月20日
附件下载:
附件3:无锡市锡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才报名花名册.xls
文章来源: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