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盐城市建湖县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医学类人才公告

发布单位:建湖县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2-05-20

建湖县是江苏省深化医改先行先试地区。为广泛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卫技人员队伍,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第二人民医院和县第三人民医院5个单位决定公开招聘一批医学类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发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具体详见《建湖县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医学类人才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备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

5.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6.本科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1年5月20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5月20日以后出生)。

7.具备《岗位表》中的其他条件:

招聘对象中的“2022年毕业生”,指在2022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2年7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0年和2021年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年毕业生;

(2)2022年8月31日前,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1.发布信息

在建湖县人民政府网站和有关高校网站发布公开招聘信息。

2.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20日8:00 —5月30日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将相关报名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邮件名:岗位代码+报考单位+所学专业+姓名+手机号码)发至邮箱631742043@qq.com。

上传报名材料须提供下列材料原件扫描件:

①《建湖县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学类人才报名表》(附件2,粘贴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

②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③非2022年毕业生需提供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2年毕业生需提供所在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扫描件(实行网签的除外)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归国留学人员另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④其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扫描件。

应聘人员在提供材料时,须同时提交《个人诚信承诺书》(附件3),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考试

本次招聘岗位为研究生和紧缺专业岗位,设开考比例为1:2,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直接参加面试。面试采取专业化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形式。面试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按照目前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考生须于考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且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具体防控要求,将视我市疫情防控要求适时调整,若有变化,请以考试组织单位通知为准。

4.体检及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按招聘专业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如果面试成绩相同,取专业化试题得分高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因个人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缺额的,在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政审要求。

5.公示及聘用

(1)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建湖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2)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及时向建湖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科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相关原件,以便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3)严格执行试用期制度和卫生行业执业准入制度,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或在3年(2个考试周期)内未取得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说明

1.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36条规定实行回避。

2.建湖县纪委监委第十一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15-80600072。

3.建湖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科负责接受此次招聘政策咨询。咨询电话:0515-86212139、0515-86210311。



建湖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5月19日 


附件下载:

1.建湖县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医学类人才岗位表.docx

2.建湖县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医学类人才报名表.doc

3.个人诚信承诺书.doc

文章来源:建湖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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