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宁波江北区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2-05-16
根据《2021年宁波市江北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简章(二)》(2021年11月10日发布),经认真评估当前疫情防控形式,现决定重启2021年宁波市江北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笔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时间:暂定于2022年5月28日上午9:00-11:00。地点:宁波开放大学(江北区文教路1号)。考生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和《考生健康申报表》。
二、下载打印准考证:2022年5月26日9时—5月28日9时30分,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选择进入“2021年江北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笔试”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发现错误,立即与江北区卫生健康局联系(电话:0574-89582509)。
三、疫情防控要求
请考生及时完成浙江“健康码”的申领,并按照“应检尽检、愿检尽检”原则做好核酸检测等防疫措施。笔试当天,考生随身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纸质准考证、当天的健康申报表(落款时间为2022年5月28日)(见附件),经核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浙江“健康码”均为绿码,体温正常(<37.3℃)方能进入考场。具体要求如下:
(一)考生须在笔试入场时提供笔试前48小时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报告原件或浙江“健康码”-健康应用-个人防疫-报告查询显示的电子报告)。
(二)笔试当天,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纸质准考证,当天的健康申报表(落款时间为2022年5月28日),出示浙江“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绿色行程卡”,扫学校场所码等,经现场查验符合要求、测量体温正常后入场参加考试。
(三)参加考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核验环节外,在考试期间全程佩戴口罩。
(四)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
1.笔试前28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
2.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江北考生(“14+7”管理)和实施“3+11”“2+14”健康管理的考生,未满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居家健康观察期以及日常健康监测期的。
3.考试当天,浙江“健康码”显示为红黄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为非绿卡的考生(含浙江“健康码”临时由绿码变为红黄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临时由绿卡变为非绿卡的);
4.“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带*号的考生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
5.不能出示浙江“健康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不配合入口检测、不服从防疫管理以及经现场防疫人员判断须转送至定点医疗机构排查等情形的。
(五)有以下特殊情形之一的考生,必须主动报告相关情况,提前准备相关证明,服从相关安排,否则不能入场参加考试:
1.浙江“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应于考试前一天完成浙江“健康码”绿码转码工作后方可参加考试,逾期未转为绿码的不得参加考试;
2.“通信大数据绿色行程卡”带*号的考生,考试当天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考生健康申报表》、出示浙江“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绿色行程卡外,还需提供《考生防疫承诺书》、考前48小时浙江省范围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提供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截至笔试当天,考生一个月以前被认定为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的,应主动向江北区卫生健康局报告,除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证明;
4.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腋下37.3°C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症状的,应主动向考点考场考务工作人员报告,经考点防疫人员评估后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可转移至隔离考场考试,考试结束后应配合送医就诊;对评估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应及时送医就诊。
四、公告发布后,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规定的,将另行公告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www.nbjb.gov.cn/col/col1229105199/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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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江北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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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宁波江北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