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临床检验中心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医学检验人员公告

发布单位: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2-05-16

因工作需要,盐城市亭湖区临床检验中心(盐城市亭湖区卫健委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7名编外聘用医学检验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受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

(二)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具有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基本素质;

(三)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岗位相关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报考者与拟报考单位主要负责人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其他资格条件

岗位

名称

招聘人数

性别

学历

专业

其他条件

医学检验

27

不限

大专及以上

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

1.取得毕业证书;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5月12日及以后出生);3.2022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可提供就读学校《就业推荐表》参加报名。

三、招聘人员性质及工资待遇

1.人员性质:本次招聘人员性质为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
        2.工资福利待遇:按照亭湖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工资福利标准执行,并缴纳“五险一金”;疫情期间根据实际加班时间每人每天补助100-200元(视加班时间确定标准),经考核后发放。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19日--5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18:00(周六不休息)。

2.报名地址:盐城市亭湖区卫健委三楼303室,建军东路131号。注:现场报名须“苏康码”、“行程码”均为绿码,且“行程码”无“*”号,并提供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大楼。

3.咨询电话:0515-68552880。

4.注意事项:报考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如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相关后果由考生负责。报考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本次招聘不接受提前报名、电话报名、邮件报名和逾期报名。

(二)报名须提供材料

1.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

2.报名表;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下载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的有效期内的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验证报告、就读学校《就业推荐表》)。

5.《亭湖区招聘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考生承诺书》,承诺人签字。

6.招聘条件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

1.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根据报名信息进行审核,资格审核通过人员考试前招聘单位告知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考生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2.应聘人员对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六、考试办法

1.本次考试采取面试和专业技能操作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考试。

2.面试:面试考核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低于合格线者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若因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导致大多数考生不能到场面试,将采取线上视频面试的方式进行。

3.操作:专业技能操作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考核考生专业实践操作能力,操作成绩当场公布,低于合格线者不予聘用。专业技能操作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考试总分 = 面试分数×50%+专业技能操作分数×50%。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5.按目前防疫要求,现场面试和技能操作,考生须提前申领“苏康码”、“行程码”。考试当天“苏康码”、“行程码”均为绿码,且“行程码”无“*”号,并提供48小时以内的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报告、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七、聘用

(一)体检。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招聘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选;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组织加试(加试时间、方式、地点另行通知)。因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体检人员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二)考察。体检合格人员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公示。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盐城市亭湖区卫健委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过程中收到问题反映,经查实确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以及自动放弃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在报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补公示。

(四)签订劳动合同。公示结束后,与盐城市亭湖区临床检验中心签订聘用合同(2022年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后签订聘用合同,毕业证书取得时间不得超过2022年7月31日),并安排到盐城市亭湖区临床检验中心工作,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八、招聘监督

此次招聘由亭湖区卫健委组织实施,亭湖区人社局、区纪委监委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本次公开招聘进行监督。

亭湖区卫健委咨询电话:0515-68552880;

亭湖区人社局监督电话:0515-66691263;

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515-66692608。

 


盐城市亭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5月13日


附件下载:

附件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考生承诺书.docx

附件1:亭湖区临床检验中心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医学检验人员报名表.doc

文章来源: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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