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福州市第四医院发布时间:2022-05-13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2年6月1日、6月2日、6月6日(共3个工作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二、资格复审地点:
福建省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综合楼六楼多功能厅(福州市南二环路451号)
联系电话:0591—83516206。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考生应保证所提供的材料全部属实,若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将取消考试录用资格并上报相关部门备案。所需材料的复印件(1份) ,原件待审核后退还。
请务必按以下顺序排列整齐后提交:
(1)报名表:登录福州市属卫生健康单位人才招聘报名系统(http://220.160.52.169:9050/),报名状态一栏中“打印报名表”,并在考生签名和日期处签上姓名和日期。
(2)面试通知书:可登录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人才招聘报名系统打印。
(3)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2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可推迟至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2022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院系及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公章)、《就业协议书》(完整份数);
(7)福州市所辖县(市)(含长乐区)卫生健康单位在编在职卫生技术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县(市)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其他在职人员须在体检、考察时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8)若非本人复核,需要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代理函、本人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如放弃面试,请考生于6月1日前致电岗位所属人事部门、提供书面的“放弃面试申明”送至或邮寄至院人力资源部。
2.资格复审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生须佩戴口罩、现场检测体温、“福建健康码”为绿码、“行程卡”为绿色状态(闽政通APP)并提供资格复审当天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参加资格复审。请考生务必关注资格复审所在地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遵守当地疫情防控部门的有关规定,建议来自省内外疫情高中风险地区和重点关注地区的考生,要为执行现居住地和考点所在地防疫规定预留充足时间。
3.前来资格复核的考生请自行准备好所有材料复印件,所有证件原件务必出示。
4.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5.资格复审结束后,将在福州市属卫生健康单位人才招聘报名系统(http://220.160.52.169:9050/)公示拟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相关信息。拟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后,若有考生因故自行放弃面试资格,应及时致电人力资源部。
6.通过复审的考生,请关注(福州市属卫生健康单位人才招聘报名系统http://220.160.52.169:9050/;福建省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官网http://www.fzsdsyy.com/),面试安排将在近期发布。
福建省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
2022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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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福州市第四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