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2-05-12
经区政府同意,宿城区龙河人民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3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见《2022年宿城区龙河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二、报考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5.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6.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7.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员名单》、实施全市社会失信联合惩戒的(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宿建发〔2017〕193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查询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4338767)。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宿城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按照公布招聘事项、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笔试、面试、实践能力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宿城在线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核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18日至5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宿城区卫健局808室(宿城区市民服务中心东楼)。
3.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核:凭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资格证书、职称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4张(原件审核后予以退还),进行现场报名并填写报名表(附件2)。
4.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5.考生现场报名后,应保持手机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考试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三)笔试
考试工作由区卫健局组织实施。
01-02岗采取笔试+面试+实操的考试方式,成绩按40%+30%+30%比例计算总成绩;03-08岗采取笔试+面试的考试方式,成绩按照50%+50%比例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不低于该项考试卷面总分50%的为合格,方可进入下一个环节。
1.笔试时间:2022年5月28日(暂定);地点:见准考证。
2.内容范围: 01-02岗笔试主要围绕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术知识命题;03-08岗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不指定大纲教材,不指定专业培训机构。
3.成绩公布。笔试成绩经区卫健局审核后在宿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qsc.gov.cn/)公布。
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四)面试
面试由区卫健局组织。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分析、理论素养、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综合能力,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分值为100分。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为合格。参加面试的考生按抽签顺序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五)实践能力考核
01、02岗参加实践能力考核。
实践能力考核由区卫健局组织。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实践能力考核根据岗位特点组织测试,分值为100分。考核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实践能力考核成绩须达到60分为合格。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宿城区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根据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名单在宿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qsc.gov.cn/)公布。
体检人员中的在职人员在体检前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取消其体检资格。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宿城区卫健局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和招聘单位岗位实际政审需求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考察结束前,考生为在职人员的,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无经济问题证明,未按时提供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八)公示和聘用
考察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实践能力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宿城在线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合格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在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因各种原因(如体检、考察结果不合格,考生不符合政策规定被取消体检、考察、聘用资格,或考生主动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等)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同一岗位至多递补两次)。聘用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工资待遇
合同制聘用人员享受医院正式在编人员同等工资绩效待遇,参照国家事业单位人员标准缴纳“五险一金”,提供相关福利待遇。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考生应注意:自2018年1月1日起,考生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存在的各种违纪违规(含不诚信)行为,按规定记入全国统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或长期记录,并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国家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他事项
1.专业设置。按《江苏省2022年公务员考试录用专业参考目录》设置。
2.年龄规定。 35周岁以下,指1986年5月18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指1981年5月18日及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指1976年5月18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3.被聘人员须在报名开始之日前已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各种证书等。其中,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疫情防控。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宿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的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省内考生按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省外考生按照原防疫要求执行。所有考生考试当天要持24小时核酸检查阴性证明,“苏康码”为绿码、通信“行程卡”为绿色,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相关防控要求将根据省、市、区疫情防控形势及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及时调整。
咨询电话:宿城区卫生健康局0527-80975995
监督电话:宿城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0527-80979909
宿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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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