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时间:2022-05-12
为进一步加强禄丰市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提高服务能力,促进卫生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楚雄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的通知》(楚人社发〔2013〕16号)精神,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禄丰市卫生健康局决定招聘卫生紧缺人才7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22年禄丰市卫生健康系统计划公开招聘卫生紧缺人才7名,其中:禄丰市人民医院计划招聘5名(临床医学专业3名,中医学专业1名,食品卫生与营养学专业1名);禄丰市第二人民医院计划招聘临床医学专业2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禄丰市卫生健康系统2022年公开招聘卫生紧缺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或在校期间受过警告及以上处分未解除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调查审查的;
4.吸毒人员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报名时提供虚假证件或信息的;
6.本市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7.正在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在培学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年龄及专业认定
1.年龄认定。年龄在30岁及以下,指1992年5月31日(含5月31日)以后出生人员;年龄在35岁及以下,指1987年5月31日(含5月31日)以后出生人员。
2.专业认定。毕业证所载专业名称须与报考岗位专业名称完全一致,学位证不作为专业名称认定依据。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23日8:00至5月25日17:00止。
2.报名方式:此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考生将报名所需材料按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格式)文档后传至指定邮箱,邮件标题一律命名为“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真实姓名”,考生需同时加入指定QQ群并关注群通知。进群后修改备注名为“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真实姓名”。招聘相关通知将在招聘QQ群内发布,不再另行通知,通知一旦发布,即视为考生已知晓。
3.招聘单位指定邮箱、QQ群、联系人及电话:
(1)禄丰市人民医院邮箱:273693121@QQ.com.
QQ群号:621671458
联系人:莫蓉秋、周晓萍 0878—6043590
(2)禄丰市第二人民医院邮箱:lfsdermyy2022 @126.com.
QQ群号:578341266
联系人:李建芳 0878—4130257
4.报名要求
(1)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所需材料:考生填写好的《禄丰市卫生健康系统2022年卫生紧缺人才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在一页)、毕业证、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试成绩合格相关证明、本人简历、自荐材料,本人近期免冠一寸标准证件照片1张(电子版)等,2022年毕业生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成绩单》(以教务处提供的为准,凡是涂改、修改过的一律无效)原件及扫描件。扫描件报名时发指定邮箱,原件在面试时交工作人员审核。
5.报名注意事项:考生需注意报名起止时间,在此时间段之外的报名一律无效。考生所填信息,上传材料,所留联系号码必须真实准确无误,若所填信息错误或所留号码错误,导致无法与本人取得联系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若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不符合报名资格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对考生线上提供的材料采取人工审核的形式进行,主要审查考生是否符合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认定结果,因本人不真实准确填写信息、弄虚作假或不按要求操作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资格初审不符合报名所需条件者,将以电话通知或在招聘QQ群发布信息等方式告知本人。
(三)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以面试的方式进行。
1.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在招聘QQ群内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面试由禄丰市卫生健康局牵头组织招聘单位组成2个考评组(每个考评组由7名评委组成),以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每位考生面试内容临时抽取,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考生面试结束后,由7名评委依据考生面试表现分别评定面试成绩,按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剩下5名评委的平均分即是该考生的面试成绩。设定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合格线70分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程序。
3.面试内容
根据行业特点和岗位需要,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求职动机、应聘岗位必需的专业素养、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协调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自我认知能力和仪容仪表等。
(四)资格复审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试成绩合格相关证明等报考岗位所需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禄丰市卫生健康局人事股进行资格复审,填写《楚雄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表》。资格复审审核考生是否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具体条件,凡不具备招聘条件中的任何一项或资格复审时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原件材料的,即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资格复审不合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取消考察、聘用资格。
(五)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由禄丰市卫生健康局及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到定点医疗机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签订就业协议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依照《岗位信息表》计划招聘数等额与考生签订就业协议。
(七)考察
资格复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阶段,考察由禄丰市卫生健康局会同招聘单位,按照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相关规定进行考察,主要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在考察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记录或正在接受审查,考生与原工作、协议、合同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终止聘用合同或存在劳动人事纠纷的视为考察不合格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八)递补
因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或考生自身原因造成岗位缺额的,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缺额人数,按照报考同一岗位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1次,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再递补。
(九)拟聘公示及聘用手续办理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报主管部门同意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统一由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照相关程序报州、市人社部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十)聘用管理
1.根据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有关规定,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期转正,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受聘人员试用期间及转正后工资待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约定最低服务期限为8年(含3年规培期,已取得规培合格证的,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合同期内,因考生原因未履行满约定服务期限的,须承但违约责任。
四、纪律要求
(一)招聘考试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2022年全市卫生健康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人才工作的领导,邀请市委保密局和市人社局对招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二)报考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等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将其记录在案,5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严格遵守回避规定,考官与报考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及其他有可能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情形,须实行回避。
(四)参与考试考核工作的人员,不得向任何人透露考试考核相关信息,不记录、传播、泄露考试考核内容。
(五)考务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做好保密工作,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按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严肃处理。
五、疫情防控要求
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进入禄丰市参加面试、体检及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注意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主动申报个人健康情况,在手机上提前申领本人的“云南健康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持有面试前48小时内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核酸检测报告,进入考场时须主动提供健康码和行程卡、核酸检测报告供工作人员查验登记,对瞒报、谎报人员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健康码为红、黄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带*号或体温高于37.3℃等人员不能前往禄丰市参加面试。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新的要求,按新的要求执行。
六、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或另行公告。
重要提示:凡参加报名人员即视为已经知晓公告所有内容。应聘人员须留下准确有效的联系电话,因所填写联系电话不能取得联系,影响招聘工作的,视为报考人员已知晓所通知事项并自动放弃招聘资格。通过公告、电话或当面告知等方式通知的事项,报考人员不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本公告由禄丰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监督电话:0878-3389685(楚雄州人社局)
0878-4127878(禄丰市人社局)
0878-4122696(禄丰市卫健局)
禄丰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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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