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天津医科大学发布时间:2022-05-12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招聘人事代理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二、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招聘方案于2022年5月12日在天津卫生人才网()公告通知专栏发布。具体招聘岗位见《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2022年第一批人事代理人员招聘计划》(详见附件)。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参照教育部发布的专业指导目录执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报考年龄、报考工作年限、取得资质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
8.应届毕业生是2022年应届毕业生;
9.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但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10.全日制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11.海外留学归国人员不要求英语等级水平;对于国内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与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此两类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与所需专业方向要求一致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我单位委托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负责本次招聘工作的网上报名、笔试命题及考务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报名网站:天津卫生人才网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5月23日9:00至5月27日下午5:00
网上缴费时间:2022年5月23日9:00至5月27日下午5:00
网上改报时间:2022年5月31日下午2:00-4:30,报考人数不足3人的岗位将被取消招考计划,医院将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请考生注意保持通讯畅通;报考人数大于3人,但不足1:3开考比例时(招聘计划≥2人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2.网上系统填写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需准确完整填写每一项报名信息;
(2)“毕业院校”、“所学专业”需严格按照报名人员毕业证书填写;
(3)如所报名岗位具有“研究方向”要求,请在“学习(培训)简历-所学专业”栏额外注明自身研究方向;
(4)“学历(培训)简历”和“工作简历”需包括报名人员高中至今的所有经历,不得出现时间空当。
(二)资格初审
工作人员在线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需在每次提交报名申请后及时查询资格审查反馈情况或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名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确认。在规定时间内没有缴费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将在医院官网()公告通知专栏发布。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将失去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
(三)笔试
准考证打印时间、笔试时间和成绩公布时间将在报名网站天津卫生人才网()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网站通知,按照通知时间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待定(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笔试科目为2门,2门成绩各占笔试成绩50%,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笔试成绩将在医院官网()公告通知专栏公布。
(四)资格复审
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各岗位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名单。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在医院官网()公告通知专栏发布,岗位要求条件均需提供书面证明材料,经资格复审合格后,进入面试环节。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五)面试及操作技能考核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参加面试,护理岗位面试环节包括面试及操作技能考核,非护理岗位面试环节仅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将在医院官网()公告通知专栏发布。
护理岗位操作技能考核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计算总成绩。
面试主要采取面谈、答辩、综合测评等形式进行专家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计算总成绩。
操作技能考核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将在医院网站()公告通知专栏发布,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护理岗位:总成绩=笔试*0.3+操作技能考核*0.2+面试*0.5。
非护理岗位:总成绩=笔试*0.5+面试*0.5。
操作技能考核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保留1位小数。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将在医院官网()公告通知专栏发布。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需在体检前出具原工作单位同意证明,否则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应聘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因医疗行业的特殊性,医院亦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承担。体检合格是确定为拟聘人员的基本条件,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录用。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医院可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的具体时间安排待面试考核结果发布后另行通知。
(七)考察
通过体检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应聘人员的考察由医院人事科会同岗位所属部门组织实施。考察时间一般不超过2周,考察将对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聘用:
1.不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2.以虚假信息通过笔试和面试环节;
3.存在人格缺陷或其他精神疾病;
4.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接收录用手续人员;
5.其他不适合录用人员。
(八)公示与聘用
单位将根据面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应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医院人事科与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拟聘人员须在3个月内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等相关材料办理报到手续,未经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招聘各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应聘者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院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时间调整的,调整通知至少48小时前在天津卫生人才网和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官网发布(由市级教育部门、疫情防控部门等紧急通知临时取消的考试安排除外),请考生密切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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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天津医科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