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庐江县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2-05-12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结构,经县委编委研究决定,合肥市庐江县卫健系统面向“双一流”高校和医学类高校引进2022年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现将引进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一)坚持党管人才、公开引进;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引进计划
本次引进计划共15名,其中县医院3名、县中医院2名、县疾控中心10名。具体情况详见《合肥市庐江县卫健系统面向部分高校引进2022年度应届毕业生岗位表》(附件1)。
三、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行为记录;
2.热爱卫生健康事业,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和实践能力;
3.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
4.具备引进岗位所需的学历及专业条件;
5.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健康;
6.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岗位表要求的年龄“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1年5月12日及以后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岗位条件和要求中“专业”主要依据国家教育部2012年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等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设置。
考生须严格按照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填报,如考生所学专业在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中未出现,且引进岗位专业要求为“XX类”或“一级学科”及类似情形的,可由培养单位提供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并证明其相关性。
岗位条件和要求中“本科及以上”指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指具有研究生学历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要求提供学位的引进岗位,学位与学历的专业须一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与报考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四、引进程序
(一)公开报名及资格审查
统一采用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进行,每个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起止时间:2022年5月12日至5月26日17:00止(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期报名视为无效。
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证件材料:①填写好的《合肥市庐江县卫健系统面向部分高校引进2022年度应届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③毕业生就业推荐表;④以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的,还需提供全日制本科阶段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⑤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材料等。
报考人员需将上述5项材料的清晰彩色扫描件,打包压缩成一个压缩包文件,并将文件命名为“引进岗位+姓名”,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
县医院报名电子邮箱:rsk2070@163.com
县中医院报名电子邮箱:1056091182@qq.com
县疾控中心报名电子邮箱:1905862942@qq.com
邮件主题:引进岗位+姓名+手机号码。
报名结束后,按照有关资格条件,由引进工作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在统一报名截止时间后5个工作日内在庐江县人民政府网等网站予以公告。
(二)考试
各岗位实际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在30人及以下的直接进入面试;超过30人的,则组织报考该岗位人员参加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科目为《卫生基础知识》,主要包含生物学、人体解剖学、生理学、药理学、病理学和诊断学的基础知识,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要求为准。
2.面试。参加笔试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引进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直接进行面试的,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即为面试入围人员。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采取百分制,当场评分、当场亮分(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后第3位小数四舍五入)。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以网站公告为准。
3.成绩合成。考试总成绩由考生的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5:5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四舍五入);直接进行面试的,考生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三)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根据岗位引进计划数,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入围人选,若出现入围人选末位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取面试成绩高的、学历高的、中共党员、学业成绩好的、获奖层次高的。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考生须按要求在指定的体检机构由县卫健委统一组织体检。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考生对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县卫健委提交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最终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主要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资格条件、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认定合格。
(四)公示及报批
1.公示。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庐江县人民政府网等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如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查实后取消其拟聘用资格。
因考生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不合格、取消资格或主动放弃导致岗位缺额的,从该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等额递补,后期缺额不再递补。若因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而无法递补的,则取消或相应减少该岗位引进计划数。
2.报批。公示结束后,县卫健委将拟聘用人员有关材料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部门审核,县人社部门对审核合格人员办理聘用批复手续。
(五)聘用
1.被确定聘用的人员先与聘用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待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并将个人档案转至庐江县人社局后,与聘用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办理入编手续,按规定办理机关事业单位保险。
聘用人员首聘期限为5年,试用期1年,试用期包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的,予以转正定级;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经考察不能胜任岗位者,不再签订聘用合同,终止聘用关系。
2.上述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服务期为5年。
五、工作监督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引进工作全过程,考生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在考试、体检、考察等任一过程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理。
引进工作由县委人才办牵头,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卫健委及引进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驻县人社局、县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确保引进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六、其它事项
(一)咨询电话
0551- 87330070 (县医院)
0551- 87335937 (县中医院)
0551- 87319004 (县疾控中心)
(二)政策及考务咨询电话
0551-87312016(县人社局)
0551-82561919(县卫健委)
(三)监督电话
0551-87328122(县纪委监委驻县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0551-82561932(县纪委监委驻县卫健委纪检监察组)
(四)防疫要求
引进工作按照我县当时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执行。考生需自觉遵守相关防疫要求和属地人员管控政策。
(五)其他
在体检环节因孕待检人员,应在产后国家规定的产假结束之日内向县卫健委提出补检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卫健委依各自职责负责解释。
中共庐江县委组织部
中共庐江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庐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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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庐江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