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大邑县人民医院发布时间:2022-05-11
为确保大邑县城市核酸检测基地常态化运行,经卫健局党组同意,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检验专业技术人员9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招聘符合条件要求的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岗位条件和人数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 | 年龄 | 其他条件 |
检验技师 | 9人 | 普通高等教育大专及以上 | 30周岁以下 |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取得临床医学检验技术初级(士)及以上资格证、有PCR上岗证,具有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1年及以上检验工作经历(需原单位出具工作证明或社保缴费证明),能胜任夜班。 |
三、基本条件
(一)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三)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5.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四)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2年5月11日— 2022月5日17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周末除外)。
3.报名地点:大邑县人民医院医技楼五楼人事科,联系电话:88221903。
(二)报名时应提供以下应聘材料(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彩色打印)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近期1寸蓝底免冠
6.《大邑县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报名表上面用电子照片。(附件1)。
(三)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面试考核的方式,不设开考比例。资格审查合格的,将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及时告知报考者本人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审查不合格者不予通知。参加面试者请持24小时核酸检测报告。
(四)面试考核
考核以抽签答题、考官提问等方式为主,主要测试应聘
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适应能力。主要涉及仪容仪表、基本素质、医德医风及医学人文素养等。面试考核满分为100分。根据应聘人员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同时,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大邑县人民医院”官网公布,公布期为3个工作日。
(五)其它要求
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整个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可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复)检,因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额,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按照面试、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大邑县人民医院”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
七、聘用及待遇
(一)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未经医院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二)聘用人员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试用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单位(科室)讨论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用工。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招聘资格。
(三)聘用人员享受本院聘用人员岗位报酬,按政策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实行同工同酬。
(四)因逾期未报到、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等而缺额的,按本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特别提示
1、因报考者未按要求关注“大邑县人民医院”官网,不主动查阅招考相关信息而导致本人不能参加招考相关环节的,责任自负。请确保通讯畅通,因无法联系报考者而造成的后果,由其本人自行负责。
2、为同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请按要求配合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
附件下载:
文章来源:大邑县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