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广东药科大学发布时间:2022-05-10
为贯彻落实全市“三大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全面推进2022年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工作部署,靶向引进疫情防控流调专业人才,加快解决我市当前医疗卫生人才紧缺问题,持续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经研究,我市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医疗卫生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2022 年汕尾市“疫起同心•筑梦汕尾”急需紧缺医疗卫生人才专项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以及与学历相应的专业技术、执业等资格条件;
5.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3.近2年来在我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违法违规行为的;或参加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各类公开招录(聘)违约人员的。
4.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用)已进入考察环节的;或已被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且原录(聘)用单位规定最低服务年限,未满服务年限的(服务年限计算从开具行政介绍信起至本次招聘报名首日止)。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第一批:2022年5月18日9:00至5月24日16:00;
第二批:2022年5月30日9:00至6月7日16:00;
第三批:2022年6月13日9:00至6月21日16:00;
(二)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分批次网络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广东汕尾人才网”(网址:www.shanweirc.com)进行网上报名,在每一批次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根据个人条件及岗位空缺情况报名下一批次。
(三)报名程序
1.提交个人报考信息。考生应认真仔细阅读本公告(含所有附件),准确理解把握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本人条件完全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后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
考生务必保存好本人的报名账号、密码。
2.报名系统初步审核。报名系统将对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继续报名。
通过报名系统资格初审的考生是否完全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要求,以面试前的资格复审意见为准。
3.除个人报名信息外,各类别考生还需上传材料:
①应届毕业生须上传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
②往届毕业生须上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
③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上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及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④取得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者须上传相应证书;
⑤国有单位在岗(编)人员报考者须上传现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⑥定向、委培生报考者须上传定向、委培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四、资格复审
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将在面试前对考生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复审,并报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经核准后考生于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的具体时间在“广东汕尾人才网”另行通知。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各个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五、面试
本次公开招聘免予笔试,采用直接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执行。
面试工作将根据考生报名情况于报名期间分批开展,各招聘岗位额满为止。考生报名情况将于报名期间每天下午4时在报名系统实时公布,招聘岗位录取情况将于每批次面试完成后1个工作日内在“广东汕尾人才网”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将在“广东汕尾人才网”另行通知。
六、体检
体检对象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从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以上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同一岗位最后一名考生成绩名次并列者,则以主评委的评分高低确定体检对象,主评委的评分相同的,通过复试确定考生成绩名次。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地点将在“广东汕尾人才网”另行通知。
七、考察及公示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件规定执行。考察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成3人以上的考察小组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个人诚信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聘用资格条件。
经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广东汕尾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优惠政策
符合《汕尾市红海扬帆人才计划》或各县(市、区)人才政策条件的人员,除执行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外,发放生活、安家费、房票等补贴。
九、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认真仔细阅读本公告(含所有附件),准确理解把握招聘岗位的具体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按要求报名。
(二)应聘人员须按《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
(三)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凡提交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存在伪造、变造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件或工作经历证明等行为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范围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但考生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五)招聘对象为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的须于2022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者须于第一批报名首日(即2022年5月18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于招聘公告报名首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六)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七)本公告中有关考生年龄以及相关经历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取得时间(含本公告中其他与时间计算有关事项的界定时间)均为本公告第一批报名首日(即2022年5月18日)。
(八)如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体检、考察以及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而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第一批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天内有效。
(九)考生若被聘用,须保证按时报到,且作出在招聘单位服务满5周年以上的承诺。违背承诺的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从违背承诺当月起2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考试。
(十)本次公开招聘引进人才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十一)本公告如有不尽之处,由中共汕尾市委组织部、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汕尾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0660-3812098(中共汕尾市委组织部人才科)
0660-3383663(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660-3383683(汕尾市卫生健康局人事科)
中共汕尾市委组织部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汕尾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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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广东药科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