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锦州医科大学毕业生就业平台发布时间:2022-05-10
为进一步优化大连市旅顺口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才结构,满足医疗卫生优秀人才需求,按照关于印发《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大人社发【2020】413号)及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规定,组织实施旅顺口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全日制优秀毕业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共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8名。具体岗位信息见《大连市旅顺口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22年招聘应届全日制优秀毕业生岗位计划表》(附件1)。 吉林大学(白医大)、哈尔滨医科大学、内蒙古医科大学、河北医科大学、山西医科大学、广西医科大学、贵州医科大学、长春中医药大学、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中国医科大学、锦州医科大学、大连医科大学、辽宁中医药大学、沈阳药科大学、沈阳医学院及大连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2020、2021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优秀毕业生(未签订劳动合同、未有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和其他条件; 5.身心健康,具有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6.研究生毕业的必须具有与报名岗位相适应的资格证,医师岗位要求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执业类别、执业范围需与所应聘岗位相符;本科毕业无资格证的须承诺两年内(自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取得医师资格(执业)证书,如果两年内未取得医师资格(执业)证书,用人单位有权无条件解除聘用合同。 7. 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不得报考情形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严重作弊行为的; 4.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定向生、委培生;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信息在考生所在学校网站或学校公众号发布,开展校园招聘。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9日-5月13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邮箱见附件1) 3.报名时应提交(上传)的材料按如下顺序,以PDF格式形成压缩文件,文件名:“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 (1)《大连市旅顺口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22年招聘全日制优秀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填写并A4纸打印,本人签字后上传; (2)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医师资格(执业)证、护士资格(执业)证; (4)《大连市旅顺口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22年招聘全日制优秀毕业生报名推荐表》(适用于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附件3),择业期内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及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及学位网学位证书查询件,岗位条件对本科教育有要求的还需提交本科毕业证、学位证; (5)住院医师规培证。 4.报名要求: (1)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应聘人员应如实上传有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2)每名应聘人员只允许选择一个招聘岗位,且应聘岗位要与所学专业一致,重复报名所报岗位均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本人负责。同一岗位要形成不低于3:1的竞争比例,当同一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未达到竞争比例时,取消或缩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以重新报名其他岗位,对无法调整或放弃调整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人员进入面试。 (四)面试 进入面试的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根据疫情情况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报名表,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每名考生面试时间10分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应变与表达能力等,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根据面试成绩,按每个岗位招聘计划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人选,面试成绩并列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人选。考察和体检名单将在旅顺口发布公众号进行公布。 (五)资格复审 入围考察和体检人选须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生携带报名时提交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A4纸按顺序装订)到旅顺口区人民医院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六)签订就业协议 入围考察与体检人员签订就业协议,签约与资格复审同时进行,放弃现场签约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签约后,用人单位和个人均要严格履行相关的责任和义务,任何一方违约,按协议约定执行,因考察与体检不合格解约除外。 (七)考察和体检 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如需复检的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 考察不合格者不再安排体检,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和体检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八)确定拟聘人选并公示 考察和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通过旅顺口发布公众号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九)办理聘用手续 完备用人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十)服务期限 录用人员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 录用人员试用期1年,在试用期内经考核不适合不胜任所聘岗位或出现重大事故,单位可予以解聘。 (十一)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如因疫情变化调整考试时间等考试相关事项将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关注旅顺口发布公众号。 2.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请及时查看旅顺口发布公众号,同时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通讯工具畅通,因信息关注不及时或通讯方式不畅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 4.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凡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及签约的考生,须确保面试、资格复审及签约当日14天前无境外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重点管控地区旅居史(提交流调表)并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5.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见附件1)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一)自主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投诉举报电话:0411-86395133;0411-86627710) (二)自主招聘高层次全日制优秀毕业生工作有关回避要求,按照《关于印发<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大人社发〔2020〕413号)规定执行。 (三)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及招聘工作人员违反招聘工作纪律,按照《关于印发<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大人社发〔2020〕413号)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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