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发布时间:2022-05-09
为适应天津海关所属事业单位工作发展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指2022年毕业后未就业的人员(含2020年、2021年毕业后未就业,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人员)。
其中2020年、2021年、2022年毕业的能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的非全日制毕业生可按照应届毕业生对待。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3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天津海关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计划”)。
(三)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
4. 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具体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见附件1);
5. 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7. 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 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 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 因违纪违规被开除或辞退解聘的人员;
6.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公告发布
报考人员自2022年5月9日开始,可通过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北方人才网、天津海关门户网站查询招聘公告。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
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
天津海关门户网站:http:// tianjin.customs.gov.cn
三、报名及网上缴费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资格审查、缴费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上进行。
网址: http://www.tjtalents.com.cn
(一)报名。
报名时间:报考者可在2022年5月17日9:00至2022年5月23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提交报考申请,报名截止后不再接收资料提交申请。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得重复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及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报考单位在48小时内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注意查看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报名审查通过并缴费后,不能退费,请慎重报名。逾期未缴费的报名无效。
笔试缴费时间: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可以进行笔试缴费,缴费时间:2022年5月17日9:00至2022年5月25日17:00。
笔试考试费用:报名时需缴纳费用为每人每科45元(报考要求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岗位的人员,不缴纳考试费用)。
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须于2022年5月17日至5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拨打022-28013603联系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三)岗位调整。
每个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笔试不能开考,将相应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报考上述岗位并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
改报时间:2022年5月27日9:00至17:00。
四、考试科目与时间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将视国家与天津市相关规定及具体疫情管控情况确定并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请报名考生持续关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天津海关门户网站(http:// tianjin.customs.gov.cn)。
(一)笔试。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将统一参加笔试。报考要求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岗位的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直接进入面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报考天津海关后勤管理中心岗位的人员,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报考天津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天津海关口岸门诊部)的人员,考试科目为《医学综合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准考证在报名网站下载,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笔试。报考人员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直接取消考试资格。
报考人员可登录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查询笔试成绩、排名及进入下一环节情况。
(二)面试及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名单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1. 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视疫情管控情况另行发布通知,请报名考生持续关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天津海关门户网站(http:// tianjin.customs.gov.cn)。
请考生将以下材料复印件邮寄到指定地址,接受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前寄送相关材料的考生,将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2)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报名登记表(从报名系统自行导出打印)。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5)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在“备注栏”注明培养方式,详见附件2)复印件。因学校放假或疫情原因不便盖章的,可推迟至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详见附件3)复印件。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相关材料复印件。报名推荐表可推迟至考察前提供。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报考要求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博士学位论文及2篇公开发表的、最能代表本人科研水平的论文复印件。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放弃面试人员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见附件4,要求手写签字),将扫描件发送到电子邮箱tjhg_syzl@customs.gov.cn。
2. 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面试成绩超过60分,方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1:1的比例进入体检和考察。
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报考要求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岗位的人员,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考生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总成绩。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体检人员出现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视情况可依次确定递补体检人员,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察。
由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并视情况可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六、人选确定与公示
按照规定程序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进行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天津海关门户网站(http://tianjin.customs.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和备案手续。
七、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在本次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严格按照国家和天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请考生随时关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北方人才网、天津海关门户网站发布的公告及疫情防控要求,积极配合考试过程中有关防疫工作安排。
八、有关要求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有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将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咨询电话:022-84201497,022-84203763。
特别提醒: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天津海关
2022年5月9日
附件下载:
文章来源: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