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2-05-06
根据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楚雄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的通知》(楚人社发〔2013〕16号)和《关于州属卫生健康单位2022年紧缺人才招聘的批复》(楚人社复〔2022〕11号)文件精神,经楚雄州卫健委、楚雄州人社局同意,楚雄州人民医院拟招聘紧缺人才3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三)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调查审查的人员;
3、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4、住院医师规范化在培学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楚雄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网、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官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2、报名时间:2022年5月13日—5月22日24:00止(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3、报名提交材料:
①楚雄州人民医院报名登记表(附件2);
②楚雄州人民医院考生报名信息一览表(附件3);
③个人简历;
④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扫描在一页上);
⑤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起始学历至最高学历,2022年毕业生提交由毕业院校出具毕业时间、专业名称、学历认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⑥医师资格证扫描件(非临床专业提交相应资格证书);
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扫描件。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对考生线上提供的材料采取人工审核的方式进行,主要对年龄、学历、招聘专业条件、任职资格几个方面进行审核。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认定结果,因本人不真实准确填写信息、弄虚作假或不按要求操作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将在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官网发布。
2、确定考试考核人员: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到楚雄州人民医院南路院区门诊楼11楼人事科(1118)领取准考证,凭准考证参加考试考核。
3、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出不符合公告要求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四)资格复审、招聘考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以楚雄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和楚雄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官网公布时间为准,应聘人员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各类证书。
(五)考试考核
面试总成绩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包括理想信念、道德情操、与应聘岗位有关的知识、经验、能力、心理、人格和价值观等基本情况。由7名招聘工作专家组根据应试者的自我介绍和回答专家现场提问表现情况现场量化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出平均分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作为面试者的最后得分,成绩合格线为70分。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
1、招聘考试考核结束后,根据考试考核个人得分,在成绩合格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并由单位、主管部门与考生签订三方就业协议。
2、应聘人员按要求参加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用人员自己承担。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
3、由单位对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拟聘用对象。
4、体检、考察合格者经单位集体研究,报主管部门同意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统一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如签订就业协议人员未履行协议,没有按时到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视为自动放弃。
四、薪酬待遇
按国家有关政策管理和享受相关待遇外,并按医院有关规定享受引进高层次人才待遇,具体如下(见附件4)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楚雄州人民医院人事科0878—3122029
传真:0878—3122029
联系地址:楚雄市鹿城南路318号
六、纪律要求
(一)楚雄州州属卫生健康单位2022年紧缺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楚雄州人民医院2022年紧缺人才招聘工作的领导,邀请州纪委州监委派驻州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进行监督。
(二)遵守回避规定,考官与考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须实行回避。
(三)参与考试工作的人员,不得向任何人透露考试相关信息,不记录、传播、泄露考试内容。
(四)考务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纪律,并签订保密承诺书,做好保密工作,对违反招聘规定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五)考生应如实填报信息,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六)如发现招聘过程中有违反招聘纪律的,请致电:
楚雄州卫生健康委0878-3389387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8-3389685
楚雄州人民医院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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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