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瑞金市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2-05-05
为进一步充实卫生健康工作人员力量,健全我市公共卫生应急服务体系,推进我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含高校)公开择优招聘一批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为做好此次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瑞金市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任务完成后领导小组自然撤销),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李鑫担任组长,市政府副市长黄发亮担任副组长,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总医院、市疾控中心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卫健委,由市卫健委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综合协调。
二、招聘岗位
共招聘60名人员(具体见附件1、2),其中瑞金市总医院编制备案制55名,疾控中心事业编制5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热爱医学事业,政治合格,品行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年龄条件
报考人员需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为:18周岁以上是指2004年4月28日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6年4月29日以后出生(注:2022年4月29日为报名第一天)。
(三)专业、学历、学位等条件
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优先引进硕士研究生。
(四)其他条件
应届毕业生需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如未取得则取消聘用资格。在职人员报名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四、招聘方式
2022年5月上旬起,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织工作人员分批次入驻赣南医学院、南昌大学或井冈山大学举办现场招聘会,社会人员及其他高校符合报名条件有意应聘的毕业生一并到赣南医学院、南昌大学或井冈山大学参加现场招聘。对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进行结构化面试,经面试、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由市卫健委根据本方案拟定招聘公告,经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市卫健委负责在瑞金市人民政府网和“瑞金发布”“瑞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瑞金市总医院”等微信公众号发布,并向各高校就业网推送。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信函报名或委托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报名人员通过登录瑞金市智慧人才招聘服务网(http://ruijin.huiqicai.com)或扫描二维码(见附件3)进行报名,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报名资格佐证材料。
(1)第一批次(执行全部招聘计划):2022年4月29日至2022年5月5日(初定)考生网上报名。2022年5月7日(初定)在赣南医学院现场审查报考人员资格,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发给《面试通知单》。
(2)第二批次(执行第一批次未完成招聘计划,以现场公布的计划为准):2022年5月9日至2022年5月13日(初定)考生网上报名。2022年5月14日(初定)在南昌大学或井冈山大学现场审查报考人员资格,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发给《面试通知单》。
2.资格审查应提交材料
(1)《2022年瑞金市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网上打印);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的2022届高校毕业生,应持由毕业高校开具的统一格式的学历、专业证明原件(见附件4),待毕业后再提供相关证件原件交领导小组复核。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同负责,在招聘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全面审查报考人员资格(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三)组织面试
面试地点设在赣南医学院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南昌大学或井冈山大学高校就业指导中心。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单》入场。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评分,面试成绩7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1.第一批次面试时间:2022年5月7日(初定)上午9:00,面试地点:赣南医学院高校就业指导中心。
2.第二批次面试时间:2022年5月14日(初定)上午9:00,面试地点:南昌大学或井冈山大学高校就业指导中心。
(面试时间视疫情情况动态调整)
(四)入闱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成绩7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入闱体检考察人选。当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学历高者入闱,如仍无法判定,则采取加试的方式,加试成绩高分者入闱。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及根据不同等级医院收费标准收取,由考生自行负担。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体检合格考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
(五)资格复审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同负责对体检合格、考察合格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岗位,按照本次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
1.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名单在瑞金市人民政府网、“瑞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市卫健委向市政府呈报新招聘人员聘用请示,经市政府批准后,由市卫健委安排人员到各相应的医疗机构工作。
2.事业编制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由用人单位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聘用人员服务期不少于5年;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使用编制备案制招聘的岗位按《关于印发<瑞金市市直公立医院实行人员总量控制和编制备案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瑞编字〔2018〕18号)进行管理。
六、聘用待遇
按相关政策享受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或编制备案制人员待遇。
七、其他
(一)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1.提供虚假证件或证明的;
2.应届毕业生在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时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在校受过学校处分的;
3.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
4.体检不合格的;
5.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本方案由市卫健委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文章来源:瑞金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