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时间:2022-04-30
根据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楚雄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的通知》(楚人社发〔2013〕16号)文件精神,经楚雄州卫健委、楚雄州人社局同意,楚雄州精神病医院拟招聘紧缺人才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年龄 | 学历 | 毕业 年份 | 专业 |
临床岗位 | 2 | 35周岁及以下 | 本科及以上, 具有学士学位 | 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2020年、2021年) | 麻醉学、医学影像学、 临床医学、精神医学 |
35周岁及以下指1987年5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三)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调查审查的人员;
3.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4.住院医师规范化在培学员。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楚雄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网、楚雄州第二人民医院网站(https://www.cxzdermyy.com/)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此次报名采取网络线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网络线上报名以外的其它任何形式的报名。报名人员将所需材料描成一个PDF格式文档后,传至楚雄州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科邮箱:cxzeyrsk@163.com,邮件标题一律命名为“招聘单位+招聘岗位+真实姓名”,邮箱设置自动回复功能,未收到回复的请重新发送。应聘人员应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2.报名时间:2022年5月13日—5月22日18:00止(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3、考生报名时需提交材料:
(1)电子版照片要求小1寸白色底板彩色近期标准证件数码照;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在一页上);
(3)毕业证、学位证(2022年毕业生提供学籍证明)扫描件;
(4)《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含毕业生在校学科成绩,以教务处提供的为准,凡是涂改、修改过的一律无效)扫描件;
(5)报考岗位相关的其他证书材料,如《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各类获奖证书等扫描件;
(6)《楚雄州精神病医院报名人员信息登记表》上传成Word文档。
(三)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对考生线上提供的材料采取人工审核的形式进行,资格审查的内容是:报考者是否符合所报岗位规定的范围对象和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是否符合应聘的其他要求。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认定结果,因本人不真实准确填写信息、弄虚作假或不按要求操作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将在楚雄州第二人民医院网站发布。
2、确定考试考核人员。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到楚雄州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科领取准考证,凭准考证参加考试考核。
(四)资格复审、招聘考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以楚雄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和楚雄州第二人民医院公布时间为准,应聘人员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各类证书。
(五)考试考核方式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占50%,面试占50%。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考生可免考笔试,面试成绩即为最后成绩。考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下,硕士研究生、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者、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持相关证书者优先聘用。
1.笔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医学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以及岗位相关的能力素质。
2.面试:满分100分,根据精神卫生行业、专业及岗位特点,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组织面试。主要测试知识储备和知识结构、专业能力、分析判断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的意识与技巧、举止仪表、自我情绪控制、求职动机等与应聘岗位的匹配性要素,计算出平均分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作为面试者的最后得分。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面试。
3.成绩计算:总成绩为100分。总成绩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免笔试人员面试成绩为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
4.成绩公示:总成绩在考试结束后,现场进行公布总成绩。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
考试考核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招聘公告优先条件的顺序确定,若总成绩相同且具有同等优先聘用条件的,以笔试成绩分高者优先聘用。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作为考生所在院校毕业开具报到证的依据。
(六)体检、考察及聘用
1.体检:应聘人员按要求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用人员自己承担。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
2.考察:由用人单位对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3.如签订就业协议人员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就业报到证原件、档案材料、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招聘单位可在2022年8月31日前(公示前)按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4.聘用:体检、考察合格者经用人单位集体研究,报主管部门同意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统一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楚雄州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科0878—6169670
传 真:0878—6169656
地 址:楚雄市阳光大道344号
五、纪律要求
(一)邀请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卫生健康委全程进行监督。
(二)遵守回避规定,考官与考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须实行回避。
(三)参与考试工作的人员,不得向任何人透露考试相关信息,不记录、传播、泄露考试内容。
(四)考务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纪律,并签订保密承诺书,做好保密工作,对违反招聘规定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五)如发现招聘过程中有违反招聘纪律的,请致电:
楚雄州卫生健康委0878-3389387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8-389685
附件:楚雄州精神病医院报名人员信息登记表
楚雄州精神病医院
2022年4月29日
附件4
楚雄州精神病医院报名人员信息登记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贴照片处 | |||||||||
籍贯 | 民族 | 政治面貌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身份证号 | ||||||||||||
学历 | 学位 | 所学专业 | ||||||||||
毕业学校 | 毕业时间 | |||||||||||
身高 | 体重 | 主要特长 | ||||||||||
应聘岗位 | 是否服从分配 | |||||||||||
有无资格证书 | 证书编号 | |||||||||||
家庭成员 | 称谓 | 姓名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工作单位 | |||||||
本人简历 | 起止年月 | 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 | ||||||||||
声明:以上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如若不实,责任自负。本人签字:
文章来源: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