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时间:2022-04-29
根据《2021年陕西省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招聘公告》规定,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复审对象
2022年4月10日参加延安市2021年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笔试考试,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分组详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2年5月9日(星期一)至5月10日(星期二)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2.地点: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大厅F区
三、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资格复审时一般应由本人携带以下资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1.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2021年陕西省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报名登记表》的原件和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3.报考限定生源地或户籍所在地岗位,须提供生源地或当前户籍所在地两者之一的相关材料。其中证明生源地的有效材料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入学时个人户口本或高中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人员须提供个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证明户籍所在地的材料,须为在2021年9月5日(含)之前已正式办结落户手续的应聘人员个人户口本或集体户籍卡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岗位要求“执业医师资格证”等证书的,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5.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
6.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疫情防控
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应履行好个人防控责任,主动配合落实疫情防控规定,接受测温、扫码、戴口罩、一米线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提前查验自己的“陕西一码通”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陕西一码通”为黄码、红码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复审场所,“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提示近14天有中高风险地区及中高风险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场所。“陕西一码通”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有异常的请提前向辖区联防联控办报告,配合疫情防控人员核实情况,并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正在接受隔离治疗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不得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来延人员、境外来延人员、密接人员等重点人群须完成相关隔离管控措施后,持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复审。
市外来延返延人员须提供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复审。
对故意隐瞒涉新冠病毒肺炎疫情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责。
根据疫情防控情况,资格复审前疫情防控部门有其他要求的,另行通知。
五、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如证件和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者,取消面试资格。
2.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在本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3.请已经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手机畅通,以便出现递补情形时能及时取得联系。逾期未联系上的视为应聘人员放弃递补。因应聘人员电话号码错误、停机等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4.《笔试准考证》为参加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招聘环节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5.请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全程佩戴口罩(核验身份信息时应摘下口罩),严格按照统一安排的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咨询电话:
0911-7090654(市人社局)
0911-7090867(市卫健委)
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延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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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