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发布时间:2022-04-27
江苏省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是徐淮东部地区规模最大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和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南京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南京中医药大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院、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附属医院。结合工作实际需求,市一院(通灌院区、高新院区、开发区院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第一批)300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具体招聘岗位、职数详见《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通灌院区、高新院区、开发区院区)2022年度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第一批)岗位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表》)。
注:博士及编制岗位请查看市卫健委网站3月3日公示公告中发布的《赴高校公开招聘编制内专业技术人员公告》,按要求报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除岗位特别备注外,招聘对象须为2022届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应届毕业生,国外的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上述人员中属于2022年应届毕业生的,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备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对象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2022届毕业生。
7.研究生英语须通过国家六级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本科生英语须通过国家四级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英语等级不作要求。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有英语四、六级要求的岗位时,可以不提供英语等级合格证或成绩通知单,正常报名应聘。
8.本科应届毕业生要求年龄25周岁以下(1996年5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应届毕业生要求年龄30周岁以下(1991年5月1日以后出生),往届毕业生、成熟型人才要求年龄32周岁以下(1989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以分别放宽至35周岁(1986年5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1981年5月1日以后出生)。
9.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历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普通高校本科学历。
10.临床医师系列岗位专业型、学术型硕士均可报名,通过国家医师执业资格考试,其中专业型硕士还须通过相应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11.具体招聘专业、学历、资历等要求详见《岗位表》(附件)。其中,硕士毕业生为临床医学专业(符合相关科室需求专业方向)的均可报名。
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形式。从即日起,可登录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招聘网站(http://hr.lygyy.com.cn/zp.html#/)或登录医院官网人力资源模块中的“我要应聘”进行在线注册、选择“校园招聘”中相应职位报名,投递简历,并点击预览自行下载、打印一份报名表。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时间、审核方式另行通知。请各位应聘人员提前准备好如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并扫描成电子版备用。
(1)个人简历(一份,要明确所学专业方向);
(2)《报名表》;
(3)本人身份证;
(4)各层次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读院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和协议书);
(5)英语四、六级证书;
(6)临床医师系列岗位专业型硕士需提供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相应的证明材料;学术型硕士需提供医师资格证及证明学术水平的相关科研论文材料。专业型硕士、学术型硕士的认定须学校(院)出具学位类型证明。
(7)岗位备注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考试
医院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同时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分批、分层次组织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岗位一旦开考即停止报名,拟开考岗位将在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上公示,其他未开考岗位继续接受报名。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入围体检环节的考生成绩不得低于70分。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公示
1.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网站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2.因考生体检、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
七、人员待遇
拟聘用人员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书,纳入合同制管理,薪酬待遇按上级和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八、其他事项
1.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不符合应聘条件、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录用。
2.应聘人员在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要保持通讯正常,以便于招聘单位联系。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3.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九、其他告知事项
1.资格审核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
2.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3.考试时间、考试形式会根据疫情形势进行相应调整,请及时关注我院考试通知。
十、监督和咨询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0518-85605103(医院纪检监察室)。
政策咨询电话:0518-85767211、85767213(人力资源部)。
本通知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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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