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2-04-26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2014〕380号)和《杭州市余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余政办〔2008〕96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医疗单位人员需求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余杭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需求计划共21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条件及咨询电话等详见《2022年第二批杭州市余杭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计划一览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和其他条件;
(六)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4月25日(不含)以后出生〕。户籍(以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落户时间为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取得时间以及相关“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日期均为2022年4月25日(不含)。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也须在2022年4月25日前取得。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及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实施公开招聘。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及资格审核
时间:2022年5月4日9时—5月10日12时。
报名网址:http://60.191.75.52:8008(杭州市余杭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系统)。
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并进行诚信确认后选择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只注册不报名的,报考无效。若报考者通过填写不实信息而被网上资格审核通过的,一经发现即时取消报考资格,其后果由本人负责。
招聘单位及时对报考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对审核未通过的人员将网上反馈并说明理由;通过资格审核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结束后,有效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酌情核减招聘计划。
2.报名注意事项:
(1)“招聘计划一览表”中“招聘范围”栏注明“江浙沪”(指江苏省、浙江省、上海市),包括江浙沪户籍及生源地人员、江浙沪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学历要求“全日制”的是指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学历。
(3)高学历者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须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条件。具有双专业的毕业生,不能以辅修专业报名。
(4)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是指从事与招聘岗位有关的工作累计所需年限的经历,以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需当地社保部门盖章)及其他有效证明为准,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要求有具体岗位的,若合同上未明确具体的岗位,还须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资历证明。
(5)具体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以“招聘计划一览表”为准。
(6)余杭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同一经费形式的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岗位(区外同类人员可以报考)。
(7)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能报考;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2022年及以后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2022年及以后毕业的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8)招聘岗位说明
本次报考的岗位,属于余杭区医共体范围的,聘用后实际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根据工作需要,由医共体牵头单位统一进行调配使用。
3.报名材料
(1)须提供户口簿(全国户籍也须提供,含首页及本人页)、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含上一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
(3)须提供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需当地社保部门盖章)和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资历证明。
(4)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以上材料要求均为原件的JPG或PNG图片格式。
(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2年5月12日12时— 5月14日9时30分。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及笔试须知。
(三)笔试
1.时间:暂定2022年5月14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必要时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进行调整。
2.科目:医学检验技术。
3.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2022年杭州市余杭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考生健康申报表(承诺书)》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4.笔试结束后,由杭州市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杭州市余杭区卫生健康局统一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2022年5月17日左右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查询笔试成绩。成绩公布后,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并在余杭区门户网站公布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原则上按招聘岗位人数的1:2的比例确定。招聘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如出现应聘考生笔试成绩均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则取消该岗位招聘。
(四)面试
1.时间:暂定2022年5月22日
2.面试入围人员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面试通知书。打印面试通知书时间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如有面试入围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可在该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因逾期打印面试通知书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面试时间、地点、要求以面试通知书为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不再安排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五)体检及考察
笔试与面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面试结束后,分别按60%与4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有小数点的保留2位)。体检对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 1:1的比例确定。在计算综合成绩时出现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若笔试成绩也相同,依次按学历、学位、职称、工作经历高的排名在前)。
体检时间及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和考察内容、标准参照杭州市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有关规定执行(如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省、市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同时增加心理健康评估项目。不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招聘单位不再通知。
在考察阶段有工作单位人员,应在招聘单位告知的规定时间内,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离职人员须提供解聘证明,逾期不能提供的,视作放弃资格。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放弃体检或考察资格的、考察后不宜聘用的、以及放弃岗位确认或聘用文件下达前放弃资格的,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择优原则视情决定是否递补,若递补的,则在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在余杭区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聘用文件下达后一个月内办理报到、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须在所聘用单位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受聘人员在首次聘用期内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应在法律规定范围内支付违约金,具体违约金数额在聘用合同中明确。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1.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按附件中的咨询电话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2.政策咨询电话:0571-89391970(杭州市余杭区卫生健康局);
3.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15757700667;
4.监督电话:0571-89391130 (杭州市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见附件2),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三)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四)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与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执业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一致。凡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或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且3年内不得参加余杭区各类人事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至正式聘用后结束。
(五)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不设定考试大纲;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此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杭州市余杭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照公务员招考录用办法。
杭 州 市 余 杭 区 卫 生 健 康 局
杭州市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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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