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2-04-25
为进一步推动基本医疗服务向城市社区延伸,全面筑牢社区疫情防控网底,更好的发挥基层防控“哨点”作用,根据廊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廊坊市加快推进城市居民小区卫生站设置全覆盖实施方案>的通知》(廊政办传〔2022〕1号)文件精神,经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由大厂回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社会事务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区卫生站医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廊坊市加快推进城市居民小区卫生站设置全覆盖实施方案--><!--廊坊市加快推进城市居民小区卫生站设置全覆盖实施方案--><!--廊坊市加快推进城市居民小区卫生站设置全覆盖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执业(含助理)医师40名、注册护士40名,共计80名。
二、承担职责
招聘人员主要承担三项职能:一是组织动员小区居民,特别是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最低生活保障居民等重点人群,开展家庭医生签约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二是参与小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测温、验码、登记、消毒等工作,配合对重点风险人员落实居家健康检测措施,协助进行发热人员转运。三是完成乡镇卫生院交办的基本医疗等其他任务。小区卫生站24小时全天候为居民提供服务。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4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执业(含助理)医师或具有注册护士资格。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3.被确定为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fdc.gov.cn)、社会事务局公众号、健康大厂公众号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公布招聘条件及相关事项。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2年4月25日上午9:00—4月27日下午17:00。凡未在报名时间范围内提交报名资料的,均属报名无效。
2.报名方式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此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所需提交信息与证件材料:
(1)《2022年公开招聘小区卫生站医务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
(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执业(含助理)医师证书或注册护士证书;
(3)《报考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Excel电子版(附件2);
(4)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PDF版(往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PDF版(应届毕业生提供);
请报名人员将以上第1、3项电子版,2、4项扫描件以压缩包文件形式按“执业资质+姓名+手机号”命名后一并发送至邮箱:dachangwsjrs@163.com进行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316-8958055)。
3.资格审查:由卫生健康局人事股、医政药政医管股工作人员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核报名人员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和岗位用工要求。凡有关证件材料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工作人员有权取消该考生报考资格,资格审核不符合条件者不得参加考试。4月28日将报名状况进行公示。
(三)网上面试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防止人员聚集,本次招聘将采取网上面试形式,人员报名资料经审核合格后由卫生健康局、社会事务局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网上面试,面试时间为4月29日上午8:30-12:00,面试大约8分钟,面试内容主要考察专业知识和技能及应急处置能力。
4月30日对面试结果进行公示。
( 四)、考察和体检
5月1日-7日进行考察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五、待遇保障和管理
被招聘的小区卫生站医务人员由乡镇卫生院进行日常管理、考核、调配使用、工资调整、工资发放等工作。乡镇卫生院与被聘用的医务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缴纳相关保险。
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留在岗位工作,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一经签订聘用合同,享受“四险”(含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待遇包括:1、基本工资参照镇卫生院事业在编同类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的标准执行;2.奖励性绩效收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等)。
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三年,三年内被聘用人员原则上不能违约,如因个人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须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方可按合同约定办理辞职手续。三年合同期满前一个月按照“双向选择”原则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六、各部门职责及纪律监督
县政府发布公告;县社会事务局参与面试,负责工资审核和核算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县医保局负责核算医疗保险缴纳基数。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实施,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坚决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大厂回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大厂回族自治县社会事务局
2022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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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