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阿合奇县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2-04-22
为进一步提高全县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和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解决阿合奇县人民医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短缺的局面,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全县医疗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整体素质,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决定面向疆内、疆外公开招录一批高素质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疆内外各大医学院(校)招录国家计划招生普通全日制医学类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的应(往)届毕业生,有志于在边远贫困少数民族地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毕业生。优先招录新疆各大医学院(校)全日制普招医学本科生、具有阿合奇县户籍的国家计划普招全日制医学类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及在阿合奇县服务的医学专业的大学生志愿者。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
二、招聘对象
医学类院(校)应(往)届毕业生。
三、招录条件
1.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品行。
2.政治立场坚定,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3.热爱卫生事业和医院,愿长期从事医疗技术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具备胜任招录岗位的专业技能和条件。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思维敏捷,基础扎实。没有影响岗位工作的基础疾病。
6.年龄在30周岁以下;有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经验、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或规培证书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5周岁可优先录用。
7.相关要求:应聘者需提供个人简历、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同时提供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同时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执业资格证等证书。
四、招录方法
1.报名。报名采取线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线上报名的高校毕业生通过招录组联系人咨询,可在联系人的邮箱中投档,由用人单位审核。现场报名是由用人单位招录组前往内地各院校后,当地应聘者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前往招录组工作地进行现场报名;也可前来我院进行现场报名。
2.资格审查。招录组负责对线上和现场报名者进行政治审查和资格审查,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提供政治审查资料,非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单位及社区提供政治审查资料。
3.招录采取报名、政审、业务考核、面试的方式,双方达成意愿后签订《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以书面协议确立工作关系。
4.体检。确定工作关系者在用人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进行体检,逾期未按时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5.签订合同。体检合格者,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及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服务期为六年(含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或存在违纪、违规及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录时间
2022年4月21日-6月15日。
六、待遇及约定
1.被招录人员到用人单位报到之日起,即享受工资待遇,工资参照事业单位编制内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同等待遇,试用期大学本科7984元/月、大学专科7738元/月(包含五险一金)。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即可享受单位月绩效工资、年休假、探亲假等福利待遇。
2.无编制(有机会可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聘计划报名考取编制)。
3.在招录岗位工作的前三年,由用人单位统一免费提供职工宿舍(原则上安排两人一间宿舍,面积约60平米,住房租金、暖气费、物业费由用人单位承担,水电、维修等费用由个人承担),满三年后,住宿自行解决。
联系人:张贵立(阿合奇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张伟江(阿合奇县人民医院医务科主任)
联系电话:15003036255、13999666158
邮箱:290503826@qq.com
附件:2022年阿合奇县人民医院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阿合奇县人民医院
2022年4月15日
附件:
2022年阿合奇县人民医院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序号 | 岗位 | 专业 | 学历 | 年龄 | 性别 | 民族 | 名额 | 备注 |
1 | 医生 | 临床医学类 | 大专及以上 | 30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不限 | 11人 | 相关专业不能满足要求的,可以用临床医学类补充,本科学历及持有相应资格证的可以优先录用! |
2 | 检验师 | 医学检验 | 大专及以上 | 30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不限 | 2人 | |
3 | 医师 | 医学影像诊断 | 大专及以上 | 30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不限 | 2人 | |
5 | 医生 | 中医、中西医结合类 | 大专及以上 | 30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不限 | 1人 | |
6 | 药剂师 | 药学 | 大专及以上 | 30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不限 | 1人 | |
7 | 医生 | 口腔医学类 | 大专及以上 | 30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不限 | 1人 | |
合计 | 18人 |
文章来源:阿合奇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