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迁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微信发布时间:2022-04-22
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城市居民小区卫生站设置全覆盖的通知》(冀政办传〔2022〕2号)、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唐山市关于推进城市居民小区卫生站设置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唐政办字〔2022〕53号)要求,经县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区居民小区卫生站工作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聘用原则。
二、岗位数量及职责
(一)街道办居民小区15个卫生站。
(二)招聘名额:招聘15名医生。
(三)岗位职责:小区卫生站以社区居民为主要服务对象,主要承担三项职能:一是组织动员小区居民,特别是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最低生活保障居民等重点人群,开展家庭医生签约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二是参与小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测温、验码、登记、消毒等工作,配合对重点风险人员落实居家健康监测措施,协助进行发热人员转运;三是完成栗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交办的基本医疗等其他任务。小区卫生站24小时全天候为居民提供服务,打造群众身边的安全卫士。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卫生职业道德,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户籍不限,志愿服务我县社区医疗卫生事业人员。
(三)年龄要求:男45周岁以下(1977年4月23日及以后出生)、女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23日及以后出生),报名前已经缴纳企业或灵活就业养老保险的,年龄可按缴纳年限适当放宽,男最多放宽到48周岁,女最多放宽到40周岁,以身份证为准。
(四)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能力,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水平,服从栗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体化管理和调配。
(五)中专及以上学历,取得临床类别或中医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
(六)我县集体产权村卫生室在聘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不得应聘。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公示、聘用步骤实施。
(一)发布公告
按照公开透明的原则,通过“迁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等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23日至4月25日,上午9:00—下午17:00。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由本人现场报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版,“河北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一律不得参加报名及考试。报名地点是迁西县卫生健康局基层卫生健康站(后楼105室),报名所需提交材料:《迁西县公开招聘城区居民小区卫生站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一式2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执业资格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正面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5张。
(2)网上报名:报名人员从网上公共电子邮箱(账号:qxwjjjcwsz@163.com,密码:jwz5685952@)下载报名表,网上报名须提供:报名表、身份证、执业资格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压缩后发送到jcwsz2020@163.com邮箱。
3.资格审查:由迁西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资格审查工作。
4.报名人员需保持联系畅通,因个人原因(如联系号码变更、停机或出现其他紧急情况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三)考试
考试方式及内容: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考试,总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疫情防控等专业知识。具体笔试时间、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考试成绩在迁西县卫生健康局张贴公布。
(四)体检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量按1:1比例进入体检程序,出现体检不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成绩相同的按执业资格为执业医师、学历高者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迁西县卫生健康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公示(举报电话:0315-5685952),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六)聘用
本次招聘人员由栗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公示无异议后同栗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订聘用协议,试用期2个月,聘用期限为二年,人员上岗之后不再递补。
五、聘用办法
加强对聘用人员的培训和考核,聘用期满后,根据日常表现和年终考核结果,确定是否续聘。考核不合格者,不再聘用,自行择业。
六、聘用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为小区卫生站工作人员,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聘用人员工资薪酬包括每月基本补助1900元,按绩效考核发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一般诊疗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基本药物专项补助以及承担的其他医疗卫生服务相关补助,在岗服务期间缴纳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及商业医疗责任险。聘用人员相关补助、保险费、小区卫生站日常运行经费等,纳入县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七、本公告由迁西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15-5685952 联系人:刘志敏
迁西县卫生健康局
迁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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