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奉节县2022年上半年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单位: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时间:2022-04-21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备案号KHZP2022008FJ),现面向社会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面向社会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8名,招聘单位、岗位及具体招聘条件等详见《奉节县2022年上半年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较好的职业素养;

    4.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岗位一览表》;

    6.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定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环节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5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6年4月26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报考,年龄可放宽3岁。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境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其中境内2022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且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否则不予聘用;境外2022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各学年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且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否则不予聘用。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2)进行专业资格审核。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2022年应届毕业生,专业资格审核以学生证、就业推荐表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五)特别说明

    1.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

    2.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3.本简章要求的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成绩合格证明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复审)时提供。2022年应届毕业生报考时,须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

    4.本公告正文和附件所指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入学时将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2021年8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5.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在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当日,所有考生须持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且重庆“渝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为绿码,无异常(当日更新),体温查验<37.3℃,且无异常情况,方可进入报名点。请考生在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环节严格遵守佩戴口罩、保持距离等相关疫情防控规定。

    因疫情防控需要,本次考核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安排相应调整的,将通过奉节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qfj.gov.cn/zwgk_168/fdzdgknr/gwyzk/)及时公告,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网上报名的也必须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最终以现场资格审查为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按各报考岗位分别竞聘。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26日9:00—4月29日17:00。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将填写完整的《奉节县2022年上半年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传至报名邮箱1042739949 @qq.com,邮件标题命名格式为“招聘单位+序号+招聘岗位+姓名”。

    (二)现场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5月6日9:00—12:00。

    2.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重庆陈家坪展览中心圆馆服务中心(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科园四路269号)

    应聘人员参加现场报名的,向招聘方提供《奉节县2022年上半年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所需材料(附件4)原件及复印件。

    3.应聘人员通过网上报名的,须于2022年5月6日9:00—12:00到重庆陈家坪展览中心圆馆服务中心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所需资料见附件4,现场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   

    资格查审合格者,按照现场告知的时间和地点持身份证参加考试考核。资格查审不合格的,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

    (三)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报考岗位序号为1-25的博士研究生,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达到1:1即可开考;其他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有关情况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四)应聘人员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在现场报名时向招聘方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5);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五)各岗位报名情况、是否组织笔试等信息将通过电话、微信群等渠道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五、考试考核

    参加事业单位考试考核,应自觉配合考务机构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微信群、考试考核现场等公布的疫情防控要求,并遵照执行。若因健康风险和防疫要求无法参加考试考核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本次招聘考试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凡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达到8:1的,将对此岗位应聘人员进行笔试。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在报名现场公布。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分值为100分,考试时间60分钟,笔试大纲参照《2022年上半年重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和职员岗位专业科目考试大纲》(2022年4月12日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执行。采取闭卷笔答方式。笔试成绩当天在考点现场公布。

    2.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笔试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按照进入面试的人选与招聘岗位名额2: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最低可降低至1:1开考。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总分值为100分,时间10分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测评 。

    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以及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员。

    (三)总成绩计算

    组织笔试的: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未组织笔试的:考试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生笔试、面试成绩、考试考核总成绩、体检人员等相关事宜,在考试考核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奉节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qfj.gov.cn/zwgk_168/fdzdgknr/gwyzk/)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奉节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qfj.gov.cn/zwgk_168/fdzdgknr/gwyzk/)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学历层次、职称、专业科目笔试成绩、执业资格、第四轮学科评估高校评估结果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奉节县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规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奉节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奉节县卫生健康委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包括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确认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有关报考资格的各类信息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原因。

    对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前述规则递补,是否执行递补,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研究后确定。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考核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 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考核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在招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不含规培期)方能交流、调动;未满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按照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九、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承担相应后果。

    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获奖及学业成绩、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诚信应聘承诺》等材料,一经查实系伪造的,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并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予以备案,从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应聘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受到不利影响。

    十、其他事项

    1.报名考生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的联系电话全天候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2.本简章由奉节县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3.考试考务咨询电话:023-56551505(奉节县人力社保局) 023-56569612(奉节县卫生健康委)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下载:

附件4:现场资格审查所需资料.doc

附件3:奉节县2022年上半年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docx

附件5: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doc

附件1:奉节县2022年上半年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doc

文章来源: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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