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黑龙江省大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单位:大庆市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2-04-19

为进一步加强大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队伍梯队建设,改善干部职工队伍结构,提升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水平,满足目前新冠疫情防控需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公开招聘42名工作人员。详见《2022年大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报考学历相对应的学位;

(四)报考学历毕业证上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相一

致;

(五)年龄为35(含)周岁以下(1986年4月19日以后出生、含当日);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1981年4月19日以后出生、含当日);新冠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含)周岁以下(1976年4月19日以后出生、含当日);

(六)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

(二)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或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人员;

(三)现役军人及公务员、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含新录用公务员或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最低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四)已录用的乡镇卫生院招聘的大学生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的医疗专业技术人员;

(五)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六)按照政策规定,与所报岗位有回避关系的人员;

(七)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式及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考生报名、资格审核、考务费缴纳、准考证打印等均通过网络进行。

(一)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可在2022年4月22日9时至4月29日16时期间,登录报名网http://218.8.8.42:6470/signup/,按要求填写报考信息、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核。报名人员可以在网上报名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或修改报考信息;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网上报名期间完善报考信息或选择其他适合岗位,重新提交报考申请。

(三)网上缴费。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为45元。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可在2022年5月5日9时至5月6日16时期间登录报名系统,通过网络支付笔试考务费,笔试考务费支付成功即为报名成功;对未按规定时间全额缴纳笔试考务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四)打印准考证。考生需在5月8日关注大庆市人民政府官网通知公告,按通知公告要求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五)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网上报名时,需要认真阅读填写说明,并详实准确地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如因信息填报不实不能通过资格审核的,造成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考生上传的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近期证件照,美颜照、生活照、风景照不予审核。

3.符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黑政办明传〔2020〕13号)加分政策规定的考生,填写报名信息时必须在“符合加分条件信息”栏目进行选择标注。

4.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对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将缩减、合并、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5.报名人员应在2022年5月8日关注大庆市人民政府官网通知公告,查询本人报考的岗位是否因未达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的通知公告,请岗位取消的报名人员按通知公告要求办理,未按要求及时办理的视为放弃报名。

四、招聘方式及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公开考试与组织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一张卷,考试内容为各岗位相应专业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2.考试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加分政策。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黑政规〔2018〕17号、黑政办明传〔2020〕13号加分政策规定的考生,需在笔试前进行加分资格确认,确认要求详见有关说明项;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政策的考生,只享受一项最高加分政策,不累加享受。

4.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二)面试

1.筛选原则。笔试结束后,按照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同一岗位入围线上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扩大相应岗位面试人选数量。

进入面试考生,面试前需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并按照有关说明要求如实提供现场资格确认材料,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未能按要求提供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并从相应岗位考生中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进行递补。现场资格确认后,对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低于3:1的,将视情况减少相应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相应岗位的招聘。

2.面试内容。原则上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

4.面试其他要求。现场资格确认和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要求详见大庆市人民政府官网通知公告。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百分计算。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人数与体检、考察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若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因考生个人原因放弃体检、考察的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岗位空缺名额,经认定后,分岗位、按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与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有问题反映并查实影响聘用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岗位空缺名额,经认定后,分岗位、按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若同一岗位顺延出现总成绩并列,以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照事业单位聘用程序办理聘用、落编等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

五、有关说明

(一)笔试加分资格确认。符合加分政策人员,考生本人需于2022年5月20日携带加分证明相关材料到大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萨尔图区政西街1号)305/306室进行确认,未按时进行加分确认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加分证明材料内容信息要真实、准确,如信息填写不实不准影响加分资格确认的,由考生本人负责。加分资格确认材料如下: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我省“项目生”须提供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及服务协议、证书等佐证材料(证明应包括姓名、身份证号、项目生类别、服务起始时间、服务单位、服务岗位、考核结果等)1份;

3.我省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市级人社部门(含公益性岗位主管部门)及服务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及劳动合同等佐证材料(证明应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公益性岗位工作起始时间、工作单位、工作岗位、考核结果等)1份;

4.由我省各级兵役机关征集入伍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的,须提供批准入伍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出具的证明材料,退伍证、毕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在现单位工作满3年且考核合格的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享受加分及年龄放宽政策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服务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姓名、身份证号、参加工作时间、考核结果、经办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同时提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审批名册》复印件1份; 

6.离开享受加分政策岗位超过3年的报名人员,不享受加分政策。 

(二)面试现场资格确认材料

1.现场资格确认表1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学信网上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有效期内)1份; 

5.保管档案证明1份(档案存放在大庆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的考生,可登录大庆人才网http://rcfwj.daqing.gov.cn档案查询模块,提交个人信息后,生成存档证明打印即可);

6.2022年毕业生需提供校方开具的学生证明1份,在2022年8月31日前提供报考相应的学历毕业证及学位证,逾期不能提供的视为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7.在岗人员需提供现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1份。

(三)关于学历、资格及符合加分政策时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4月19日(含当日)。 

(四)受疫情变化影响,可能推迟笔试及后续环节时间,报考人员须密切关注大庆市人民政府官网通知公告,且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部门无法联系到报考人员造成错过招聘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存在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录或聘用资格,问题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六)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班。 

(七)报考人员须从报名成功后即开始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每日早、晚各测量1次体温并做好记录,体温≥37.3℃及身体出现乏力、干咳、咽痛、鼻塞、流涕、腹泻、肌肉酸痛、味(嗅)觉减退、结膜炎等异常症状的,要及时报告大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报考人员要按照要求填报《2022年大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健康监测卡》和《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考试时,报考人员需提交个人健康状况监测卡和承诺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采样时间为准)。考生在进入考点前,需扫“龙江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接受体温测量。扫码+测温(体温<37>

凡有考生不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状况、逃避防疫措施等情形,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如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有关疫情防控具体要求根据疫情变化进行相应调整,大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将通过大庆市政府官网发布相关通知公告,请报考人员予以关注。 

本公告由大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459-4663611、5081889。 


附件下载:

5.《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 .docx

4.《2022年大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健康监测卡》.docx

3.《2022年大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加分承诺书》.docx

2.《2022年大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资格确认表》.docx

1.《2022年大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计划表》.docx

文章来源:大庆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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