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湖南医药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发布时间:2022-04-19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院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违约或者服务期限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的医学生和特岗全科医生等。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35个;招聘计划92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医药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官网(www.hyyfy.cn)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岗位报名时间为2022年4月18日至5月10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应聘者扫描报名二维码提交应聘申请。报名所需要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作为附件上传。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所需资料:
报名没有提供相关材料或材料不齐全的,报名无效。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大专、本科、研究生等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者提供学籍在线证明;
(3)有效期内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4)应聘有规培要求的医师岗位需提交医师资格证、医师规范化培训证,尚未取得医师规范化培训证的提供住培证明(住培医院盖章),且必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成绩合格证明),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则取消聘用资格,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者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5)应聘岗位代码为BW22岗位的需提交高中毕业证和大学全部学年的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三)资格审查
医院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网上报名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湖南医药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官网公布,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密切关注湖南医药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官方网站,根据具体考试通知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1.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应聘人数的比例按不低于1:3原则开考,对少数专业没有形成竞争达不到开考比例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
2.考试方式
(1)应聘岗位代码BW20岗位者:采取综合考核的方式,按百分制算成绩,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考核。主要考核应聘者的临床、科研、教学等能力,满分100分。
(2)应聘岗位代码BW1-BW19,BW23-BW34岗位者: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笔试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50%。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分高者优先。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和面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总分100分。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综合分析、仪表形象等,总分100分。
(3)应聘岗位代码BW21—BW22岗位者:采取笔试、操作、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理论考试占50%、操作考试占20%、面试占30%。
理论考试:采取闭卷的方式对应聘者的理论水平进行测试,命题以内、外科、基础护理为主。
操作考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1:2的比例择优参加操作考试,无菌操作、单人心肺复苏,留置针静脉输液,皮内试验,鼻导管吸氧,吸痰等6项操作中随机抽取一项考试。
面试:根据笔试和操作综合成绩排名按1:1.5的比例参加面试。主要侧重对应聘者的语言表达、形象气质、逻辑思维、综合能力进行测试。
3.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如因疫情原因调整将在医院官网发布公告。
(五)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有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2次。
(六)公示
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医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咨询电话:0745-2235350(组织人力资源部)
监督电话:0745-2217086(纪委办公室)
湖南医药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202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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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湖南医药学院第一附属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