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蓬莱区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2-04-12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2022年烟台市蓬莱中医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名高层次紧缺人才(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年龄要求:应聘人员须为1981年4月11日(含)以后出生。
(四)身心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六)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主要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涉及的专业设置专业要求,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并取得相应的学位。报名期间,招聘单位依据岗位用人需求研究并公布相近专业。除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与国(境)内应届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海归留学人员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可于2022年8月底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2022年毕业海归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和2021年及2021年以前毕业海归留学人员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2年4月10日(含)之前取得。2022年毕业生(含海归留学人员)须于2022年年底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成绩合格证明,无法按期取得的按规定进行解聘,其他人员须于2022年4月10日(含)之前取得。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还须经所在院校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聘人员须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无业人员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不得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海外留学人员取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后,可应聘有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要求的岗位。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与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享有平等就业机会。符合上述规定的,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在电子邮件或现场报名时请注明“统招非全日制研究生”。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要求,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并纳入岗位报考具体条件(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二、招聘方式
招聘采用集中面试方式,根据各招聘岗位的报名情况,另行通知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具体通知将在烟台市蓬莱区政府网站和烟台市蓬莱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公布。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11日至2022年4月17日。
2.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或电子邮件形式报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须现场如实、完整、准确填写《2022年烟台市蓬莱中医医院高层次紧缺人才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或者登陆烟台市蓬莱区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penglai.gov.cn/)下载表格并发送至电子邮箱pl5608872@163.com,邮件名称为“姓名+招聘岗位+毕业院校”。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未发送《报名表》而以其它形式材料报名的均无效。邮件发送后两个工作日内,应聘人员应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邮件是否已查收。报名表照片须为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并保证清晰可辨。
“报考岗位”要按照《岗位需求表》(见附件1)中规范的名称填写。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完整地填报各项报名信息。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初审结果会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给应聘人员。逾期报名的,报名无效。
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原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改报只进行一次。个别急需紧缺专业、特殊人才经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放宽报考比例。
此次招聘除体检外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现场或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1.时间和地点
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暂定山东中医药大学千佛山校区。具体要求待确定后将在烟台市蓬莱区政府网站和烟台市蓬莱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公布。
2.现场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下:
(1)填写完整的《2022年烟台市蓬莱中医医院高层次紧缺人才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双面打印)、亲笔签名的《应聘烟台市蓬莱中医医院高层次紧缺人才诚信承诺书》(附件3)。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中2022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交院校教务处出具并盖章的学历、专业证明信或就业推荐表;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和学位认证材料)。
(3)身份证。
(4)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需与所招聘岗位匹配)。
(5)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尚未领取合格证书的需提供规培单位出具考核合格证明)。
(6)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交用人单位和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式样)(附件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因故不能在面试前提供的,也可在面试结束后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
(7)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提交其他相应材料。比如:专业研究方向证明等。《岗位需求表》(附件1)“专业要求”栏中专业后面有括号的,括号内的内容即为专业研究方向要求,应聘具有专业方向要求岗位的人员,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专业研究方向承诺表》(附件5)、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和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的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其中已取得毕业证书且毕业证书已体现研究方向的可不提供上述材料,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标明专业研究方向的,可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或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
五、考试
招聘考试主要采取面试方式,面试一般在现场资格审查后一天,面试地点暂定山东中医药大学千佛山校区。通过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和面试具体要求将在烟台市蓬莱区政府网站和烟台市蓬莱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公布。
1.面试参加对象:通过现场资格审查领取面试通知书的人员。
2.成绩公布: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招聘单位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烟台市蓬莱区政府网站和烟台市蓬莱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如面试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
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编办〔2016〕28号)等规定,新进入公立医院的人员,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
六、考察与体检
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体检。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招聘单位成立考察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考察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参照《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实施,国家对招聘岗位考察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负责组织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应聘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除外)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必要时,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以要求重新体检。应聘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构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七、公示与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烟台市蓬莱区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应服从分配,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如果不能如期毕业,或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报到后经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聘用人员统一办理聘用手续,由烟台市蓬莱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按人事管理权限报烟台市蓬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烟台市蓬莱区卫生健康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有关调动、派遣手续,烟台市蓬莱中医医院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视为弃权。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等各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当地疫情防控最新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参加面试的考生需提供《应聘人员健康承诺书》(附件6)、《应聘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附件7)。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本简章由烟台市蓬莱中医医院负责解释。
烟台市蓬莱区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penglai.gov.cn/
烟台市蓬莱中医医院咨询电话:0535-5608872,联系人:宋科长,电子邮箱:pl5608872@163.com。
烟台市蓬莱区卫生健康局监督电话:0535-5850166。
附件1:2022年烟台市蓬莱中医医院高层次紧缺人才招聘岗位需求表.xls
附件2:2022年烟台市蓬莱中医医院高层次紧缺人才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应聘烟台市蓬莱中医医院高层次紧缺人才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4: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xls
附件5:专业研究方向承诺表.docx
附件6:应聘人员健康承诺书.docx
附件7:应聘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docx
烟台市蓬莱区卫生健康局
烟台市蓬莱中医医院
2022年4月11日
附件下载:
附件3:应聘烟台市蓬莱中医医院高层次紧缺人才诚信承诺书.docx
文章来源:蓬莱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