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宁波高新区创新发展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2-04-12
宁波高新区创新发展有限公司是宁波高新区管委会直属国有企业,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建设核酸检测实验室,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PCR实验室工作人员。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及基本待遇
工作人员7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人员待遇参考高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同岗位事业编制人员待遇标准,其中毕业于“双一流”建设学校和建设学科的待遇可适当上浮,具体面议。
人员招聘与具体工作安排由我司商高新区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实施。
年龄及相关证书取得时间截止至报名截止时间。
三、方法和程序
程序主要按网上报名、简历筛选、资格初审、面试、资格复审、体检的方法和程序进行。
(一)报名方式方法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12日-4月19日
2、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填写报名表(命名为岗位名称+姓名),提供岗位条件证明材料扫描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gxqsgjzp@163.com)。
(二)资格初审
根据报名情况,经简历筛选,择优选择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宁波高新区网站http://www.nbhtz.gov.cn/index.html)公布。
(三)面试
面试形式根据疫情情况另行确定,主要测试报考者综合分析能力、专业素质、业务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淘汰。面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考岗位指标数1:1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所有面试合格人员进入人才后备库。
资格复审对象在宁波高新区网站(http://www.nbhtz.gov.cn/index.html)公布。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学历学位证书。在港澳台、国外就读的留学人员,需提供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成绩单、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身份证;
(3)相关执业资格证书、职业水平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4)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5)其他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入体检,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的,酌情从人才后备库中按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五)体检
体检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酌情从后备人才库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及聘用
拟录用人选由我司商高新区卫生主管部门研究决定后,在宁波高新区网站http://www.nbhtz.gov.cn/index.html)公示3天,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
本次招聘,如出现无合适对象,允许招聘不足或空缺。聘用人员不足时,六个月内可酌情根据缺额情况在人才后备库中从高分到低分顺次补录。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将及时在宁波高新区网站上公布,请随时关注。
(二)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审核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四)咨询电话:0574—89288745、89288642。
(五)监督机构:宁波高新区纪检组,监督电话:0574-89288848。
宁波高新区创新发展有限公司
2022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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