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盘州市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2-04-11
为满足我院发展建设需要,拟面向社会招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为保障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确保素质的原则。
(三)坚持考试考核合格、择优招聘的原则。
二、拟招聘岗位、人数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共42名):
01岗位:儿科医师6名;
02岗位:肿瘤科医师2名;
03岗位:介入医师2名;
04岗位:肾内科医师2名;
05岗位:心电图医师2名;
06岗位:临床护士24名;
07岗位:医学检验技术师2名;
08岗位:收费员2名。
(二)报考条件:
1.各岗位学历、专业及职称要求:
(1)01岗位:需求专业为临床医学或儿科学,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如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者和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者可直接面试优先录用。
(2)02、03、05岗位:需求专业为临床医学,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如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者和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者可直接面试优先录用。
(3)04岗位:需求专业为临床医学或内科学,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者,需具备主治医师以上职称;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者,需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证;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人员可直接面试优先录用。
(4)06岗位:需求专业为护理学,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并具有护士执业和资格证书;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2022年7月1日前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2022年9月30日前提供执业和资格证书。
(5)07岗位:需求专业为细胞生物学、临床检验诊断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专业,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具有执业检验师资格者可面试优先录用。
(6)08岗位:需求专业不限,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服从工作安排。
4.年龄要求:01至07岗位年龄限定为28周岁及以下,具有中级职称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具有高级职称年龄放宽到50周岁及以下。08岗位年龄限定为35岁及以下,以上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2022年4月30日前。
5.五官端正,诚实守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生理或心理疾病。
7.因行业特点需要,报考06和08岗位的人员本次招聘身高限定男性净身高165cm及以上,女性净身高155cm及以上。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或各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领取准考证
1.报名方式:将报名表(附件 1)、汇总表(附件 2)、
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1 寸蓝底彩
色证件照(电子版)等资料压缩成一个文件夹(以报考岗位序号+个人姓名+身份证号命名,如:02+张三+520202200011110000)发送至电子邮箱:1722287240@qq.com,递交报名资料后请加入 QQ 群:892754842,以便发放准考证和通知考试相关事宜;
2.报名时间:从本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4月12日下午5:30止。
3.准考证领取时间:见QQ群通知。
(二)考试
1.分为笔试、面试和实践操作三个环节(各试环节均需凭身份证、准考证方能参加)。笔试人数超过录取人数3:1的,按3:1的比例进入面试。最后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笔试占40%,面试占30%,实践操作占30%。
2.笔试、面试和实践操作时间:见QQ群通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三)资格复审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确认复审人员名单,复审时携带报名条件规定的所有证件原件,到盘州市人民医院综合楼五楼人事科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体检,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拟聘用资格,并按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
(四)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先后进行体检(综合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笔试分数高的进行体检)。若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3.体检地点:盘州市人民医院体检中心
4.时间安排:待定
(五)心理测试
按照体检结果进入心理测试环节,时间地点见QQ群通知,心理测试不合格人员,不予录用,按照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政审
政审考察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被考察对象政治表现、现实表现等情况,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按照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心测和政审合格的按照岗位需求人数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盘州市人民政府网、盘州市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及院务公开栏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由人事科通知办理聘用手续。
四、待遇
待遇:基本工资、绩效考核、五险一金、工会福利;
五、有关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信息等取消聘用资格。
(二)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参与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若与应聘人员存在回避关系,应当实行公务回避。
(三)未尽事宜由盘州市人民医院自主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盘州市人民医院
2022年4月6日
附件下载:
文章来源:盘州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