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灵台县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2-04-09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拟在全县基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临时聘用人员中为县人民医院公开遴选专业技术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报考范围
全县卫健系统基层公立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县卫生健康局备案或在册的临时聘用人员。
三、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爱岗敬业,品行端正,热爱所从事的专业,身体健康;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1日以后出生);
3.工作年限:聘用到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一年以上(2021年4月1前参加工作);
4.学历: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护理专业毕业,必须取得护士(师)及以上资格证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因违法违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査,尚未作出结论的;
(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方法步骤
遴选工作由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测评、考察、调整聘用单位的程序进行。
1.报名。报名时间:2022年4月8日至4月14日。报考人员须持由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并盖章的《灵台县人民医院公开遴选临时聘用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及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2张报名。报名地点:县卫生健康局205办公室。
2.资格审査。县卫生健康局对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报名人员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3.面试。通过资格审査的人员,由县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面试。面试试题由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委托命制,主要测试医疗法律法规、专业基础、疫情防控等知识。
4.考察。面试结束后,按照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达不到1:2的划定考察合格线,合格线为80分。由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人民医院参与负责考察。考察结束后,根据综合得分,提出调整意见。
综合成绩=面试成绩×60%+考察成绩×40%
5.调整聘用单位。依据审定结果,在县卫健公众号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相关程序调整聘用单位,办理重新聘用手续。重新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自动解除,与新用人单位重新签订聘用合同。
五、疫情防控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主动出示本人防疫信息健康码(绿码)、行程码,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健康码扫描等疫情防控措施,不得隐瞒个人行程和个人健康情况。全程佩戴口罩,切实做好个人疫情防控。
六、组织实施
本次遴选工作由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并邀请县纪委驻宣教口纪检组进行监督。
咨询电话: 0933-5932293
监督电话: 0933-8298120
附件:1.2022年灵台县人民医院公开遴选临时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列表
灵台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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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灵台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