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龙港市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2-04-06
为加快推进龙港市卫生事业发展,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中共温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开展高校毕业生招引“510计划”攻坚行动助力“百万人才聚温州”的方案>的通知》等精神,经研究决定,龙港市人民医院2022年提前招聘54名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类紧缺专业优秀毕业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关于开展高校毕业生招引“510计划”攻坚行动助力“百万人才聚温州”的方案--><!--关于开展高校毕业生招引“510计划”攻坚行动助力“百万人才聚温州”的方案--><!--关于开展高校毕业生招引“510计划”攻坚行动助力“百万人才聚温州”的方案-->
一、招聘计划
(一)招聘岗位及资历要求具体详见《龙港市人民医院2022年提前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类紧缺专业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岗位的专业资格审查按照《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2.本科生要求在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要求在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对象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应往届医学类硕士研究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第一批录取的2021、2022届医学类本科毕业生;
3.大学期间曾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或获得一次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或两次学年校级三等奖学金,或在校期间综合成绩排名为其所读学校同专业的前30%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2022届本科毕业生;
4.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专升本不列入招聘范围。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在龙港市人民政府(http://www.zjlg.gov.cn)、龙港市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lghosp.com/)及相关高校门户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8日-4月1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和双休日除外)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预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形式。请符合报考条件并有意向报考者将报名材料扫描为电子版,打包压缩并命名为“报考岗位-姓名”后发送至电子邮箱: lgsshsyjzp2@163.com;
现场报名时需携带下列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和资料审核(网上预报名人员面试前也须携带材料到报名现场进行资料审核);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3)现场报名地点:浙江省温州市龙港市世纪大道4518号行政副中心2号楼507室人事科。
2.报名所需材料
(1)《龙港市人民医院2022年提前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类紧缺专业优秀毕业生报名表》一份;
(2)单寸彩色免冠近期照片1张,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3)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报名人员应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2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提供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5)报考岗位要求“本科一批及以上”的,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入学录取批次证明和学历证明(或签订承诺书,并于面试结束后一周内提交以上证明)。
(6)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2022届本科优秀毕业生,须提供“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证书;在校期间综合成绩排名为其所读学校同专业的前30%的,须提供学校(学院)出具的证明;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工作人员将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报考资格。
(四)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低于70分的,视为不合格。
(五)签订就业协议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签订就业协议。如遇入围最后一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需进行加试。若入围人员放弃的,依次递补。岗位没有递补人员,则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名额。如签订协议人数未达到岗位招录计划数的,则将剩余指标进入下一场次招聘程序。
(六)体检和考察
组织签订协议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将不予聘用。
凡签订就业协议且体检合格的考生,需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并于2022年8月20日前将个人档案寄送至龙港市社会事业局人事科,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体检后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体检、考察资格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七)公示及聘用
1.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龙港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不按规定时间办理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2.本次公开招聘的单位性质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招聘的工作人员岗位身份是报备员额。人员实行聘用制,聘用人员按招聘单位现有岗位情况予以聘用,并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新聘人员在聘用后3年内须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否则予以解聘服务;年限不少于5周年(不含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在聘用合同中约定。
3.符合《龙港市关于引进和培育高层次及紧缺类医疗卫生人才的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条件的人员,可享受相关待遇,并相应增加服务年限。
四、其他告知事项
(一)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面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
(四)符合条件的原在编辞职的研究生需提供原单位辞职批复,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五)本公告由龙港市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77-59971510(龙港市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
监督电话:
0577-59911862(龙港市社会事业局人事科)
0577-68086010(中共龙港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
中共龙港市委组织部
龙港市社会事业局
2022年4月2日
附件下载:
附件3 《龙港市关于引进和培育高层次及紧缺类医疗卫生人才的实施办法(试行)》.pdf
文章来源:龙港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