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安新县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2-04-02
为进一步推动基本医疗服务向城市社区延伸,全面筑牢社区疫情防控网,切实发挥疫情防控“哨点”作用,决定采取人事代理方式为安新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县城居民小区卫生站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和后勤保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共计招聘医务人员41名和后勤保障人员1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详见附件《安新县公开招聘医务和后勤保障人员岗位信息表》。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3.岗位具体条件要求详见附件《安新县公开招聘医务和后勤保障人员岗位信息表》。
4.本次招聘人员为雄安三县及保定市所辖各县(市、区)户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其他不适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网址为:https://axyw2022.ibaoming.net/。
2.报名时间:2022年4月6日9:00至2022年4月12日17:00。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资格初审:2022年4月6日上午9:00至13日17:00。对报考人员网上报名登记表填写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请关注报名网站,查看本人的初审状态), 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以支付宝方式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报考人员确认报名缴费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网上缴费时间为2022年4月6日上午9:00至4月14日17:00,未按期缴费者将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打印《笔试准考证》。考生登录报名网站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5.报考人员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对提交审核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考察环节,报考人员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6.政策咨询电话:0312—5321016;
技术咨询电话:400-1629-400
7. 各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不足2:1时,递减该岗位招聘人数至满足比例为止,无法满足的,岗位直接取消。
(二)笔试。
1.考生随时关注报名网站信息,根据报名网站公告在线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考点及有关要求等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主要内容为相关专业和公共基础知识及卫生类法律法规等。
3.笔试成绩设置最低分数线,最低分数线计算办法为:最低分数线=本次笔试有效成绩平均分×60%,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4.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网站和安新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三)现场资格审核。对通过笔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审核时间、地点详见报名网站公告。报考医护岗位的考生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有: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就业报到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经审核,如发现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
(四)面试。按各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2:1的比例,以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线及以上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考生根据报名网站公告在线自行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考点及有关要求等详见《面试准考证》。
2.面试方法:考生面试时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准考证。面试由7名评委组成,参照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地点公布面试成绩。
(五)确定拟聘人员。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岗位拟聘人员名单。末位总成绩相同的,优先确定为拟聘人员的顺序为: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较高者、职称较高者。
(六)体检。对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负担。初次体检不合格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岗位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并列时,按优先确定为拟聘人员的顺序确定递补人员。
(七)考察及公示。对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合格人员,在报名网站公示5天。
四、人员管理及薪酬待遇
招聘人员采取人事代理方式,由县妇幼保健院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三年。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另行协商合同续签事宜。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执行见习期工资。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小区卫生站工资标准为每月工资待遇2600元+公共服务收入+家签服务收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资标准参照安新县妇幼保健院同等专业技术工作人员执行(不含津补贴类)。开支渠道由县财政予以保障。比照乡镇卫生院一体化村卫生室标准为招录人员购买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所聘人员由县妇幼保健院统筹管理使用。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并广泛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笔试、现场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及报到等情况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对本人填报、提供的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或考试作弊者,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生需做好个人防护,根据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在笔试、面试等环节均需要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并在现场测量体温后方可参加(根据防疫要求,确需调整公告中相关工作时间安排的,将另行通知书,并及时在报名网站发布公告,请报考者予以关注)。
(四)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参考用书和资料。
(五)不接收考生档案。
(六)雄安三县以外考生不承诺迁入户籍。
(七)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安新县人社局研究决定。
监督举报电话:安新县人社局 5336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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