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乌审旗卫生健康委发布时间:2022-04-01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4人,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若干。具体公告如下:
一、医院介绍
乌审旗人民医院是乌审旗唯一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和康复于一体的综合性二级乙等公立医院,医院创建于1952年,占地面积为95000㎡,建筑面积40000㎡,核定床位256张,现有职工总数350人。先后被授予“爱婴医院”、“健康促进医院”、“健康单位”、“文明单位”“民族团结示范单位”等荣誉称号,是“国家心血管中心高血压专病医联体”、“内蒙古神经外科专科联盟”“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高层医疗协同体”等权威医学联盟成员单位。
二、招聘计划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户籍:“岗位序号9”限鄂尔多斯户籍人员报考。报考其他岗位人员不限户籍。
3.年龄:“岗位序号9”年龄要求在28周岁以下,即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其他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即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证书、规培证或研究生学历的可以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人员
乌审旗卫生健康系统正式聘用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本科、研究生(不含2022年应届毕业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人才优待保障政策
1.安家保障: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或经住培合格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一次性给予安家补助10万元。
2.生活保障:可提供住宿和职工优惠就餐。
3.待遇保障:国家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医院,全市县级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工作领先医院。
4.深造保障:支持“带薪读研”“带薪规培”,全额报销研究生学费,等额兑现在校奖学金,读研(规培)期间带薪留职,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不间断足额缴纳。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步骤进行。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https://sign.weicewang.com/p/239
2.报名时间:2022年4月1日9:00至4月10日18:00。
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4月1日9:00至2022年4月11日18:00。
3.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网址,仔细阅读《报名须知》,按照要求如实、完整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如下资料:
(1)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证件照。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电子版。国内学历须上传从学信网下载的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电子版。
(3)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电子版。
(4)符合放宽条件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医师执业资格证书、规培证或研究生学历证书。
4.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期间,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报名结束后,未进行资格初审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5.应聘人员应正确填写联系方式并保持手机畅通,因应聘人员通讯不畅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6.《招聘岗位表》岗位序号为1、2号的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招聘,不设开考比例;岗位序号为3-5号的岗位进行笔试和面试,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数)比例达到1:2方可开考;岗位序号6-8号为紧缺人才岗位,笔试和面试不设开考比例;岗位序号9号的岗位进行笔试和面试,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
对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乌审旗人民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可以根据报名情况,将被取消后的岗位增加调剂到其他岗位。
7.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同一岗位递补最多进行3次。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具体详见准考证,因疫情等客观原因,时间需做出调整的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考生凭准考证、二代身份证(二代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参加考试。
3.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选,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其中报考岗位序号1-8号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环节,报考岗位序号9号的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员1:3的比例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面试名额空缺的,可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面试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乌审旗人民医院组织实施。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及报考直接面试岗位的人员,请考生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持身份证(或护照)、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等真实身份以及提供虚假个人信息,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面试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由乌审旗人民医院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四)面试
1.根据报考专业岗位要求,采取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内容见招聘岗位表,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基本能力、专业素质和岗位适宜度,面试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2.面试时间、地点及其它事宜通过乌审旗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健康乌审”微信公众号或手机短信等形式另行通知。
3.总成绩的计算。《招聘岗位表》中岗位序号为1-2号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岗位序号3-9号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的比例加权计算总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1.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具有优先条件者进入,条件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加试形式由医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以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2.体检工作由乌审旗人民医院具体实施。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应在面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完成。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递补。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3.考察工作由乌审旗人民医院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全面、准确、客观的评价被考核对象的综合素质,对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递补。
4.体检、考察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1.乌审旗人民医院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上报旗公立医院管理委员。拟聘用人员在乌审旗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7日。
2.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造成岗位空缺,经考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后依次递补。
3.医院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证书、规培证或研究生学历人员,试用期可缩减至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主动离职或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所空缺岗位可由乌审旗人民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决定是否递补。
4.新聘人员若入职后连续两个考试年度未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的,医院有权与其单方面无条件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正式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同级同类人员标准执行,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六、有关要求
(一)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疫情防控工作将按照自治区、市最新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应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聚集。
(二)其他要求
1.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资格复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条件不符,均取消应聘资格。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考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
3.本次招聘不收取应聘者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报考网站技术支持:029-68781883、18049097382、18049047513
考试政策咨询:乌审旗人民医院办公室 0477-7217621
工作时间:09:00—12:00,14:30—17:30
5.监督举报
乌审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0477-7581820
旗纪委监委派驻乌审旗人民医院纪检组组长 13848574037
工作时间:09:00—12:0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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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乌审旗卫生健康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