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绵阳市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2-03-30
根据《2021年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规定,现将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体检考生集中的时间、地点
时间:2022年4月2日(星期六)早上6:40。点名、宣布注意事项后,统一乘车前往体检医院。从集中地点出发时仍未赶到集中地点的体检人员,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集中地点:绵阳市游仙区政府机关会议厅门口(绵阳市游仙区一环路东段139号)。
二、体检收费标准
体检费、交通费、生活费按实际支付的费用于体检当天向考生收取,请考生带足相关费用(预计每人600元左右)。
三、参加体检考生须携带的有关手续
1.本人第二代有效正式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无有效居民身份证者不能参加体检。
2.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体检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检测证明须为绵阳同城三级医院出具的纸质版正式检测报告)。
特别提示:14天内有过中高风险地区或中高风险地区所属县市区旅居史的不得参加体检,如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属地市州旅居史的,必须完成3天两检。
3.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背面写上本人姓名)。
四、注意事项及要求
1.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水、禁食8-12小时。
2.参检考生不得携带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进入体检医院,已带的要按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统一存放到指定位置,不得自行带进体检医院。
3.在体检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隐瞒自己的真实病史。身体有特殊情况的应及时向工作人员反映,因怀孕致部分体检项目需延期检查的,须出具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诊断证明。参检考生应听从工作人员及体检医生的指挥,不得向体检医生及工作人员打听体检结果。在体检过程中,不得擅自行动;如有与体检无关的事情,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并在其监督下进行。待体检结束,经工作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
4.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不按时参加体检或违反体检有关规定所导致的相关后果,由考生负责。
5.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因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导致无法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6.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7.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报请主管部门、绵阳市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如需递补,按该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因怀孕申请延期检查所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8.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9.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体检过程中需全程佩戴口罩。
10.体检通知以本公告为准,不再电话通知。
11.体检结果、综合考察、拟聘具体事项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游仙政务网上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1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按照国家和省市区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执行。
2022年3月30日
文章来源:绵阳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