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辽阳县卫生健康局发布时间:2022-03-29
为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满足我县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经辽阳县人民政府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4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性质
本次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身份为政府雇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
二、岗位数量
本次拟招聘化验室检测人员18名,计算机操作人员6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为辽阳市户籍;
2.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1977年3月25日至2004年3月25日(含)期间出生);
3.学历要求:中专及以上学历;
4.专业要求:化验室检测人员应为医学检验、医学检测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生物实验技术、医学生物技术、(分子)生物、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计算机操作人员应为计算机类或具有国家计算机等级证书且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
5.身体健康,具有履行正常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6.优先条件:具有检验专业技术职称或核酸检验检测人员培训证书者优先;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3)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4)本人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且为骨干力量、执迷不悟、屡教不改的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6)有关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2年3月26日-3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周六、周日不休息)。
3.报名地点:辽阳县首山镇人民街41号(辽阳县劳动监察大队一楼大厅)
4.报名咨询电话:0419-7777164。
5.报名需携带资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岗位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正面同版二寸彩色免冠证件照3张,A4纸打印报名登记表。
6.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会同县卫健局联合审查。按报名者现场提供的各类资料,经审查合格者,报名有效。
五、招聘办法和要求
1.招聘采取直接面试加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
2.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名单。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从成绩合格者中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向社会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3天,逾期反映情况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并查实的人员,不予聘用或取消资格。
七、聘用管理及工资待遇
公示期满后,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1.聘用管理:对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个月(含在聘用期内)。
2.工资待遇:试用期工资2200元/月。试用期后考核合格,工资2700元/月,(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四险种个人缴费部分约400元)。聘用人员与辽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1年。聘用人员实行考核管理,对考评不合格者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八、防疫要求
1.考生在进入报名现场、考试考场时,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现场出示“辽事通健康通行码”,确定为绿码、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经体温检测确认结果正常(体温不高于37.3℃)方可进入,如发现体温超过37.3℃,需现场进行1次体温复测。
2.入场时体温复测仍超过37.3℃的考生、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应提供考试日前2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辽宁省内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排除新冠肺炎的诊断意见,不能提供者和“辽事通健康通行码”非绿码考生不得参加招聘。
3.考生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4.如有疫情变化,以省市最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准。
九、注意事项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考生在整个招聘期内,应确保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工具畅通,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参加招考规定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
辽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辽阳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3月25日
文章来源:辽阳县卫生健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