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宁夏银川市永宁县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的公告

发布单位:永宁县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2-03-28

为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工作社会监督机制,切实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更好地服务广大参保人员,加快推进我县医疗保障事业更高质量发展,永宁县医疗保障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方式和数量

永宁县医疗保障局采取公开选聘和定向选聘的方式以自愿报名、资格审核的方法面向全县公开选聘10名社会监督员。

二、选聘对象

年龄在25岁-65岁之间,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以及其他严重不良信用记录,常年在县内工作或居住的社会各界人士。

三、选聘条件

1.永宁县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公道正派;

3.热心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工作,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发现分析问题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公正廉洁、实事求是,了解社情民意,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5.自愿参加医疗保障监督工作,具备与履行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工作职责相适应的时间、精力和健康状况等条件;

6.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先进模范人物、新闻媒体工作者、社区工作者及有医药、法律、行政管理、社会服务等相关专业背景或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7.定点医药机构、参与集中采购药品生产经营配送企业工作人员及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工作人员近亲属除外。

四、工作职责

1.对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医保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过程中依法行政、廉洁自律、办事效率、服务质量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社会监督;

2.对全县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提供医保服务、使用医保基金,以及参保人员获取医保待遇等进行社会监督;

3.向县医保局反映在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

4.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收集和反映社会各界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咨询意见、建议;

5.协助宣传医疗保障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政策、医疗保障知识;

6.根据县医疗保障局的工作邀请,参与我县医疗保障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论证或起草工作;

7.听取县医疗保障局、医保经办机构关于医疗保障基金收支、管理情况的通报

五、报名方式及审核

有意报名者,可登录永宁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xyn.gov.cn“通知公告”栏目查阅《关于聘请永宁县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的公告》,下载填写《永宁县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申请表》,将该表相关信息填写完整后,发送至报名电子邮箱:ynxybj8@163.com。咨询电话:0951-8016476。

报名时间:2022年3月24日至3月28日,报名结束后,县医疗保障局将组织资格审核,公平公正地确定最终人选。

六、公示期限

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于公示期间收到的异议进行处理,如有实据显示相应人员不符合选聘条件,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

七、聘   用

公示期满,未发现存在影响聘用情形的人员,由永宁县医疗保障局正式聘用,聘期为2年。期满后,根据工作实际、个人意愿等情况,另行组织续聘工作。

八、其   他

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的工作为自愿性、无偿性工作,以社会监督员身份参加相关活动无任何形式的劳务报酬。社会监督员提供欺诈骗保违法违规线索的,经查证属实的,按照《永宁县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永宁县医疗保障局

2022年3月23日


附件下载:

永宁县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申请表.doc

文章来源:永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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