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蒲江县人民医院发布时间:2022-03-25
根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毕业生(青年)就业见习认定工作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19〕155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的就业见习工作,帮助高校毕业生提升实现及稳定就业的能力,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拟招聘就业见习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就业见习岗位名称、数量及条件要求:
岗位名称 | 数量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其他要求 |
西药剂师 | 2 |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位 | 药学、药物制剂 | 1.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异地户籍毕业生)或毕业年度内在蓉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 2.品行良好,遵纪守法,能够履行见习岗位职责和见习基地的各项规章制度; 3.身体健康,能够完成见习岗位工作任务; 4.通过药师资格考试。 |
临床药师 | 1 |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位 | 临床药学 |
二、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及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相关信息后,按以下程序报名。
1.报名地点:蒲江县人民医院行政办公楼三楼组织人事部(蒲江县河西路44号)
2.报名方式:
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邮箱:763224148@qq.com 文档及邮件主题名为“报名岗位+姓名”)
3.报名资料:
(1)个人简历;
(2)有效居民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技术职称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料。
4.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招聘期应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5.资格初审。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
(二)资格复审
报名结束后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核
考核包括面试和岗位技能测试两项内容。考核的时间和地点,由医院组织人事部电话通知。
(四)招用及公示
1.考核结束后,由医院人才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总分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拟招用人员,并进行健康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依总分由高到低排序递补一次)。
2.拟招用人员公示。对拟招用人员在医院官网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3.对公示无异议人员,通知被招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带齐各种证件和资料来医院组织人事部报到,组织签订协议。
三、待遇
就业见习期为12个月,见习期间提供不低于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补贴(具体标准面议)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提供集体宿舍;见习期满后,经医院考核合格后留用成为医院编外正式职工,签订编外劳动合同。
四、特别注意
在新冠肺炎疫情的特殊时期,为做好疫情期间防控工作,严控医院感染发生,确保招聘工作安全、有序进行,应聘者请务必自觉检查自己身体,提供健康码,有发热、咳嗽、乏力等不适症状,不能前往。在应聘现场,严格遵守秩序,全程戴口罩,并听从工作人员安排。
五、咨询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蒲江县人民医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8-88530275(联系人:杨老师、杜老师)
2022年3月25日
文章来源:蒲江县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