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普通高校医学类应届毕业生公告

发布单位:嘉善县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2-03-18

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嘉善县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快嘉善县卫生事业发展。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结合各医疗卫生单位用人需求,嘉善县卫生健康系统将举办普通高校医学类应届毕业生线上招聘会,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3月27日24:00

报名方式:邮箱报名

1.嘉善县第一人民医院医共体报名邮箱:js84039566@163.com;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0573-84289889

2.嘉善县中医医院医共体报名邮箱:jshzyyy@126.com;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0573-84606209

3.嘉善县急救站、嘉善县中心血库报名邮箱:190731002@qq.com联系人:周先生;联系电话:0573-84020259

二、招聘计划嘉善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普通高校医学类应届毕业生117名(详见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二)2022年普通高校本科第一批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医学类应届毕业生,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和专业。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身份证、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本科第一批次证明等材料扫描件上传到报名邮箱(文件名为“应聘单位+岗位+姓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资格经单位初审、卫生健康局复审通过后发放面试通知。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原则上应不低于3:1,最少不低于2:1。如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低于2:1,招聘计划相应核减或取消(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岗位不限比例)。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贯彻至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填写报名信息必须真实,提供虚假资料信息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试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本次招聘采取线上视频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自动淘汰。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均在嘉善县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www.jiashan.gov.cn/col/col1229418793/index.html)公布,请注意关注。

(三)资格复审与体检面试后,各岗位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员。报考人员的体检工作按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时需上交报名表、身份证、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单位将对报名材料及资格进行复审。

(四)考核体检合格后,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并进行考核。考核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核不合格、在公示前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的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在嘉善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收到聘用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毕业证书(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者需同时提供学位证书)、报到证办理报到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处理。被聘用人员自报到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期为三年,其中试用期半年,试用期内不合格者解除合同。三年合同期满,考核合格者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制规定办理续签合同。

五、其它事项

(1)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第三十条规定: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也不得应聘与单位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招聘事项时,遇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2)嘉善县第一人民医院、嘉善县中医医院、嘉善县第二人民医院、嘉善县妇幼保健院、嘉善县第三人民医院实行编制备案制管理,其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报备员额。实行备案制管理的事业单位,在报备员额总量内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依法依规聘用的工作人员,适用浙江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善县卫生健康局解释。咨询电话:0573-84235010、0573-84231051。



嘉善县卫生健康局

二○二二年三月十八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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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嘉善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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