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宁远县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2-03-18
根据医院2022年疫情防控工作和医院新医疗科室开设的工作需要,为确保医院工作有序进行,经医院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报请相关部门同意,决定采取经费由单位自理,不纳入编制管理的方式,面向社会招聘临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
二、招聘职位、人数、报考条件
本次计划招聘职位2个,共 8名。具体报考职位及条件见《2022年宁远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职位的工作职责。
5、年龄为28周岁(1993年3月28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以此类推)、30周岁以下,以职位表为准。
6、具有招聘职位要求的专业和技能条件,学历必须为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学历。
7、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未满试用期和被录(聘)用后与招聘单位约定了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人员。
6、截止报名时已参加其他机关事业单位考试尚在考察期间的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9、被本单位辞退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宁远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28日- 3月29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宁远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4、报名要求及开考比例:
(1)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已考取执业资格但未发放执业证人员提供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④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⑤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⑥报考护士职位的需提供一年以上护理临床工作证明;⑦委托他人代报名的应聘人员,另须提供由本人书写的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填写《宁远县2022年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及《诚信承诺书》(附件3)。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请报考人员报名前在宁远县人民政府网自行下载相关报名表格,如实填写并准备好相应报名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开考比例: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原则上达到 1∶3方能开考。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如未达到1:3的比例且是紧缺岗位,是否开考,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项,每项考试总分100分。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为专业知识,以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为主。实行闭卷考试,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
(2)笔试时间:笔试时间拟定于2022年4月2日(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3)准考证领取时间: 2022年3月31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宁远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人事科领取。(联系电话:15377463762张)
(4)笔试地点:拟定于宁远县卫生健康局五楼大会议室(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
(1)面试内容:面试采取专业知识问答方式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
(2)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上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达不到比例的,所有考生笔试成绩需达到同一职位参考人员的平均分或者60分以上(包括60分),方可进入面试,如出现末位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入围面试。面试入围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可按成绩依次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3)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合成与排名
(1)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3)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加试一场,以加试成绩进行排名。
4、笔试、面试成绩公示与查询:均在考试后第三日(工作日)后在宁远政府网公示。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在公布成绩日第二日至第三日由本人填写《2022年宁远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笔试成绩复查申请表》(附件4)申请复查,逾期不再受理。
五、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计划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依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根据《关于把毒品尿液检测纳入国家公职人员体检内容的通知》(永禁毒办[2019]25号)要求,将毒品尿液检测纳入体检范围。毒品检测呈阳性的人员,不予聘用。
3、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组织进行,县卫健局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考察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工作由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组织实施。考察重点是考察应聘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七、公示
根据专业技能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及相关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格材料原件进行审查,对审查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宁远县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反映的,由医院调查核实,并依规进行处理。
体检、考察、公示不符合要求或试用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因考察、公示不符合要求或放弃而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一次。
八、聘用审批
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无问题的拟聘人员,报宁远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间如违反医院管理规定和经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予聘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签定四年聘用合同。
九、工作待遇
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工资、绩效等待遇按宁远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绩效考核方案执行。
十、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请选择宁远县政府网官方网站查看公告及相关信息。因查看非官方或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报考失误,由本人自行负责。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3、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
4、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5、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反考试考核纪律。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聘用后放弃的人员,记入单位聘用考试诚信库,5年内不得报考宁远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6、本公告解释权归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招聘咨询电话:0746—7223675
附件: 1:2022年宁远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2:2022年宁远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4:2022年宁远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笔试成绩复查申请表.doc
6:宁远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2年招聘临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宁远县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17日
附件下载:
6:宁远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2年招聘临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docx
4:2022年宁远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笔试成绩复查申请表.doc
文章来源:宁远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