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发布时间:2022-03-18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要求,现将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22年3月18日至2022年3月28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天津市空港经济区东六道85号
电话:60118876
受理人:李雅
地点:天津市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66号
电话:84906259
受理人:于淼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2.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电话及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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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