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常熟市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2-03-16
因工作需要,常熟市医学检验所现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2.爱岗敬业,服从工作安排,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团队意识。
3.常熟市户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6年3月21日以后出生),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
招聘岗位 | 招聘 人数 | 招聘对象 | 学历 条件 | 专业条件 | 其他条件 |
检验 | 10 | 毕业生或社会人员 | 大专及以上 | 医学检验、 医学检验技术 | 2020年前毕业生须具有检验资格证书 |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应聘者请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到常熟市医学检验所财务人事科报名(青墩塘路36号,市医疗急救中心五楼),联系电话:52901522。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交上述材料复印件1份,并提供近期蓝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
2.已在本市公立医疗机构编外劳动合同制岗位工作的职工,已与我市公立医疗机构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在被录用单位服务时间未满2年的,不得参加本次招聘;已满2年的人员,参加本次编外劳动合同制岗位招聘时,须经原工作单位同意,并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和盖公章后方能报考。
3.报名时间:2022年3月21—22日,8:00—11:00,13:00—16:00。
四、考试
1.考试方式:一般采用笔试和面试方式,由医学检验所组织实施。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如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员少于1︰2的,可采用直接面试形式进行考试,由检验所自定。
2.考试时间和地点:由医学检验所另行通知。
3.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不超过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对象,少于1︰2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对象。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录取面试成绩高分者,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笔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则另行组织加试,加试方式由检验所自行确定。
五、体检、政审考察及聘用
1.体检。进入体检的人员按要求到指定的医疗机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或政审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可依次递补。
2.考察与公示。医学检验所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政审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本单位公示7天。公示期间,若有群众反映公示对象有关情况,请用书面署名材料或直接向检验所纪检监察部门反映(电话:52901573)。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对不署名的一般不予受理。医学检验所纪检监察部门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并及时组织人员调查核实。
3.聘用。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医学检验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和缴纳住房公积金,同时双方应明确违约责任。新聘用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自谋职业。
六、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报考人员在报名、笔试、面试等环节须按照苏州市和常熟市疫情防控公告等相关要求执行,同时做好自我防护,服从招聘工作人员现场安排,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七、本公告由常熟市医学检验所负责解释。
常熟市医学检验所
2022年3月16日
文章来源:常熟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