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裕县2022年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公告

发布单位:富裕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时间:2022-03-14

为进一步深化我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改善乡镇卫生院人才队伍结构,提高基层医疗保健服务能力,按照《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乡镇卫生院2022年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实施办法的通知》(黑卫基层函﹝2022﹞22号)文件精神,实施2022年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招聘计划,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省内外高等院校统招全日制医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聘计划

富路镇中心卫生院药学专业1人、富路镇中心卫生院医学检验专业1人、二道湾镇卫生院药学专业1人、龙安桥镇卫生院医学检验专业1人、富裕镇卫生院临床医学专业1人。

三、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招聘人员面向社会,凡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热爱卫生事业,志愿服务基层;

3.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符合身体检查的各项要求;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和专业条件:高等院校统招全日制医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原则上应是高中起点,其中医学目录中的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和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和医学检验技术、全科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学和中西医结合专业可以放宽到初中起点统招全日制专科毕业生;

5.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2年4月1日至5月31日。

应聘人员需要登录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sjkw.hlj.gov.cn/),下载并填报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二)现场报名

1.应聘人员到富裕县卫生健康局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或电话报名,通过网络发送相关证件电子版)。现场报名地址:富裕县政府二号院后楼一楼办公室;电话报名联系方式:3123213。

2.应聘人员也可以在省内、外各高等院校举办的供需招聘见面会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填报一个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2.按照填报招聘岗位考核排序优先录取原则,在招聘岗位未录满情况下,可以择优补录。

3.应聘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网上打印的应聘人员登记表(一式三份)、所在单位或当地人才服务部门提供的证明(加盖公章),以及能够证明本人资历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需要提供2张蓝底或红底2寸免冠证件照。应届毕业生需要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

4.应聘人员需要认真阅读填写说明,并详实准确地填写个人报名信息,经招聘单位现场确认后,作为拟聘用重要凭证请认真保存。应聘人员要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四)聘用方式

根据报名情况采取不限于笔试、面试等办法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其中任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2人以上,所有岗位均采取笔试、面试等办法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若所有报名人数均为1人,所有岗位均通过面试进行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与政审考核

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的人选。若报考同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专业科目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由富裕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确定体检内容,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与审批

根据考试、体检和综合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同时在省、县政府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县卫健局负责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正式上岗时间为9月1日。

五、相关待遇

(一)由各乡镇卫生院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一式4份。县卫健局、人社局、乡镇卫生院、聘用人员各1份,聘期3年。应聘人员对提交的材料和信息真实性负责,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开具的有效证明,待本人毕业证、报到证等相关手续发放之后进行复审,如有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由县卫健局与用人单位共同负责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聘用人员按国家规定执行基层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工资和政府特聘岗位津贴,聘用人员学历为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年收入不低于4万元,专科毕业生年收入不低于3万元。聘用人员享受富裕县乡镇卫生院职工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四)聘用期满且符合条件的聘用人员可以在县域内乡镇卫生院之间流动。

(五)在乡镇卫生院聘用岗位工作满三年,能够胜任本岗位工作,且本人愿意继续留在基层工作的,经本人申请,拟录用单位报县卫健局和县人社局,经考核合格核准后, 在乡镇卫生院有空编的前提下,由县编委办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落编手续。

六、政策咨询电话

富裕县卫生健康局0452-3123213;18686906499。


文章来源:富裕县人民政府网站

【免责声明】:本站发布的公开招聘资讯均来源于招录官方网站,由医直聘整理编辑,如遇报考疑问请咨询招考官方。若涉及版权或 错误信息,请反馈本站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