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伊滨经开区(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发布时间:2022-03-14
为进一步加强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经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为我区所属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5名。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和《关于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33号)及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制定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实施
本次考试招聘工作在区党工委、管委会的领导下,成立伊滨经开区(示范区)乡镇卫生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党群工作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心共同组织实施,区纪工委监察工委全程监督。
二、招聘计划和职位
根据各镇卫生院编制核定情况及岗位设置需求,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25名,为差供事业编制。具体招聘计划和专业要求详见《2022年伊滨经开区(示范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拥护党的领导,热爱卫生事业;
2.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标准,无不良嗜好;
4.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相关专业实践技能;
5.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普通高等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显示专业与招聘要求专业一致。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相对应的同等大专、本科学历报考。2017年起招生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二)年龄要求
年龄计算方法为:截止2022年3月1日,18周岁以上(2004年3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不得报考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人员和被开除公职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近5年内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2年3月22日—2022年3月28日(周六、周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
伊滨经开区(示范区)管委会科技大厦A座2619室(开元大道与孝文大道交叉口)。
3.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并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两套):
(1)《2022年伊滨经开区(示范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制作在一页上);
(3)毕业证书及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4)诚信承诺书(本人手写签名,按手印)(附件3);
(5)除报名表上粘贴照片外另提交同版本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4.资格审查
由伊滨经开区(示范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确定为进入笔试人员名单,笔试人员名单及分专业招聘计划将在“伊滨人社”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请考生关注查看。
5.各职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职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6.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二)确定加分对象
1.加分条件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下列人员可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分政策。如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政策,按单项最高分计算,不累计:
(1)参加2008、2009年洛阳市大学生村干部招录计划,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且未进入公务员、事业编制的离任大学生村干部,加10分;
(2)在洛阳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加10分;
(3)参加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2012年及以后招募的大学生),加10分;
(4)在洛阳市服务且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我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计划的人员,加10分;
(5)退役大学生士兵,加10分;服役期间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2分。另加分项目只计一次,不累计。
2.提交材料
符合加分条件申请加分的考生,应提交以下材料:
(1)自行下载并填写《2022年伊滨经开区(示范区)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4);
(2)有效身份证;
(3)笔试准考证;
(4)“大学生村干部”(参加2008、2009年洛阳市大学生村干部招录计划)提交市委、县(市、区)委组织部出具的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且未进入公务员、事业编制的证明(附件5);
(5)“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交《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6)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提交《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鉴定表》、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志愿者提交《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志愿服务证》;
(7)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交《退役大学生士兵享受事业单位招聘优惠条件认定表》(附件6);
(8)我市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计划的人员提交《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基层服务证书》。
3.提交加分材料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加分材料与现场报名材料一同提交,具体时间、地点与报名时间、地点一致。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加分申请并提交加分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享受加分政策。经审核符合加分的人员,将在“伊滨人社”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分的政策,请考生关注查看。对于弄虚作假享受加分政策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笔试
1.领取笔试准考证
资格审查通过后,持本人有效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
领取时间:2022年4月13日至2022年4月14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领取地点:伊滨经开区(示范区)管委会科技大厦A座2619室(开元大道与孝文大道交叉口)。
2.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3.笔试时间:2022年4月16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科目:医学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知识80分、卫生行业法律法规知识2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加分; 笔试成绩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6.笔试卷面成绩在“伊滨人社”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注意查看。
(四)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笔试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资格确认
面试资格确认采取考生本人现场提交材料的方式进行,其他人代理无效,考生须填写《2022年伊滨经开区(示范区)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面试资格确认表》一式两份(附件7),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笔试准考证;
(3)毕业证(国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学历认证报告或有效期内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码且出具时间在一周之内);
(5)就业报到证(择业期内未办理就业报到证者,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的空白就业协议书(全套));
(6)已正式就业的,需要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8)。
面试资格确认时间、地点以及审查结果在“伊滨人社”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请考生关注查看。
3.面试办法
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逻辑思维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临场应变能力、举止仪表和情绪稳定性等,面试满分为100分(保留两位小数)。在两个及以上面试组的考生,面试成绩采取“二次平均法”,由面试现场成绩加权平均得出。
4.经资格确认,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因考生自动放弃资格确认或未通过资格确认形成的空缺,从同一报考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5.对于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聘用计划,招聘岗位人数形不成竞争的,应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其考生面试现场成绩低于75分者不予聘用;对于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大于聘用计划,考生面试现场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五)总成绩的计算
1.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照面试成绩、学历层次的高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三位小数。
3.考生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将在“伊滨人社”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请考生关注查看。
(六)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聘用计划1:1.5的比例(四舍五入)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察与聘用环节。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与聘用环节,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相关事宜将通过“伊滨人社”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请考生关注查看。
(七)考察、公示与聘用
对于体检合格人员,根据拟聘用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人员。进行考察同时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时,考生需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招聘资格和条件提交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或有效期内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应届毕业生)、个人人事档案等材料原件。
因考生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形成的空缺,不再递补,因考生自动放弃考察形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且体检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和复查合格者,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即确定为新聘用人员,由领导小组统一分配。新聘用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纳入所分配单位岗位管理,试用期及相关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所有被聘用人员在我区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期从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计算。
五、疫情防控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生要严格遵守国家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在招聘相应环节提供个人防疫承诺书,接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的方可进入该环节。对于考生健康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非绿码”及体温测量不合格的,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由驻点医护人员现场研判后,决定是否进入该环节。考生在相应环节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根据疫情防控最新情况,遵守当时防控要求。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根据疫情防控动态要求,将随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考生随时关注伊滨人社”微信公众号,按要求提前做好个人健康管理及各项准备工作。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报考者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初审、加分材料提交、笔试、面试资格确认、面试、体检、考察、资格复查、报到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等纪律的,一律取消资格。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和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过程中,政策问题可拨打电话:0379-63945982(人社局);关于招聘职位和条件等问题可拨打电话:0379-60151992、0379-60151983(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心)。
附件:
附件1 2022年伊滨经开区(示范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职位表.xlsx
附件2 2022年伊滨经开区(示范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4 2022年伊滨经开区(示范区)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加分申请表.doc
附件6 退役大学生士兵享受事业单位招聘优惠条件认定表.docx
附件7 2022年伊滨经开区(示范区)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面试资格确认表.doc
本方案由伊滨经开区(示范区)乡镇卫生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伊滨经开区(示范区)乡镇卫生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3月11日
附件下载:
附件6 退役大学生士兵享受事业单位招聘优惠条件认定表.docx
附件7 2022年伊滨经开区(示范区)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面试资格确认表.doc
附件4 2022年伊滨经开区(示范区)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加分申请表.doc
文章来源:伊滨经开区(示范区)管理委员会